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
1.税款优先: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税在前的,税收优于先抵押权、质权和留臵权、税收优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选择题,2006年考题) (一)查账征收(区分三个查)
它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
产经营 情况,并能正确计算税款,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查定征收
该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生产不固定、税源分散、账簿不健全的单位。
(三)查验征收
该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生产单位
(四)定期定额征收
(五)代扣代缴 (六)代收代缴 (七)委托代征 (八)其他征收方式 (三).核定应纳税额 1、主要适用范围: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立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臵账簿但未设臵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臵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难以查账的;
(5)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
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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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四)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税务代理(新增加内容)
?税务代理的范围: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3、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4、制作涉税文书; 5、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6、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7、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8、审查纳税情况; 六、税收检查及其法律责任
1、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要经过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的批准 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对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不执行税收保全 3、行政复议: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偷税的处罚:追缴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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