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这里会有不同的解决方案:
(1) 并列第一。这是一种规则,两个人都乐意。
(2) 谁手中的牌少,谁为胜。这样的规定当然也可以。
(3) 两人都放弃手中的牌,重新再摸一次,以新摸的一张点大为胜者。可能这样的规定要触动孩子的心灵了,因为这样做需要孩子放弃手中既得的利益,两人间重新再开始一次游戏。
(4) ??
关于牌面数字多于10的牌的处理:
(1)把大于10的,包括大王、小王统一定为1.这是一种规定;
(2)把大于10的分别按个位数计数又是一种;
(3)这些牌和大王、小王分别按0算也是一种规定。 (4)??
第三、拓展规则的教学
基本的规则和补充规则教学完之后,基本上可以宣告一节课的结束了。但我认为,理想的教学不要在此画上句号,把规则拓展一下、做一下变通,会给孩子们打开一个新的窗口,让他们自己看到更广阔的天空,还他们一个天地,让他们嬉戏,品尝到创造的快乐。拓展规则的制定也许会让学生进一步或者更多地尝到创造和发明的喜悦。
就这个游戏的拓展规则,我们可以尝试着做几点改动,看一看是不是可创造的空间更大?
(1)关于胜负的规则:可以不可以规定五局三胜制?可以不可以改为最后的胜负以各局的点数之和大者为胜?可以不可以胜一局就记一个分数,最后看分多者为胜?
(2)关于游戏人数的确定:两人可以吗?三人可以吗???人数多与人数少,又可以做哪些规则上的调整?
(3)关于奖励。能不能制定一些奖励的规定?胜一局加1分,连胜两局加2分,连胜三局加3分,等等。
(4)??
制度都是滞后的。规则需要在游戏中完善、在活动中制定。制定规则的过程,需要经过社会共同体的约定和确认,规则确立的过程充满选择,充满创造。当然,规则一经确定,谁都不
能再私自更改,除非再次出现规则中没有包含的情境——这是创造的一个条件,创造必须在一个社会共同遵守的大规则内的进行创造。让小学生凭空创造规则,并理解这些规定可能很难,但他们在游戏中却能实实在在的经历和体验到创造的过程。
创造,不是你定规则我遵守,创造,是大家一起根据需要选择、建立规则。选择、建立一个普适性的规则,是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也是对自己既得利益的放弃,更是对他人的尊重。成大事者没有一个是“默守”规则的人,相反,创造在某种意义上却是一种对已有规则的破坏和新的规则的重新建立。
我这儿说的游戏规则,也许不仅仅是指玩这个纸牌游戏本身。也包括我们与人相处,在社会中立身。当然,更包括我前面说的“家长为什么把孩子送到你的手上”这一款社会游戏。公维华老师有一天很高兴地告诉我,他们学校在招生,来了好几千家长,特兴奋。为什么会来这么多家长?这里不会有强迫,不会有行政命令的一呼百应,不会有利诱(当然这里指的“利“,相信你不会误解为单纯的物质利益),这是社会选择的结果。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家长们都很清楚,他们看到的是学校办得水平。他们把孩子送到这儿是因为这儿“利好”。这个利是学校能给孩子们的,如果你的工作和努力不能给孩子这方面的“利”,你就需要付出其他方面的“利”为这种失衡来配平,社会游戏需要的是公平,虽然在追求公平、配平失衡中会有许多的不公不平存在。
上面的战线拉得是不是又长了。来,我们浓缩一下:
学习不是简单的累加,需要自己不断去修正和选择,在这个过程中,充满创造。创新不是告知,需要自己去发现创新并不随意,创造有创造的需要;创造并不神秘,孩子们也可以创造。
3.独立学习与创造
我曾想就“低学生段数学教学可创造内容举例”为题写篇文章,列举一下小学低学段可创造的内容,后来放弃了。因为每一节课中都有创造,每一个过程都有创造,不是吗?每一节课中,数学概念的得出、公式、公理、法则的总结,模型、思想方法的应用,问题的解决,哪一环节没有创造?现在需要的不是指出哪节课中有创造,而是需要我们老师们树立一个让学生“创造”的意识、给孩子们创造的空间。我们老师们往往也知道要让学生学会创造,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但在实际的教学中却总是扶的多、给的多。
我为什么如此强调要让学生独立学习,希望老师们少指导,少讲解,尽量做一做“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呢?
当然是为了不熄灭孩子创造的火苗,培养孩子创新的意识。这样的回答可能太过平常,不会给我们留下有什么印象。我们还是再做一次溯源。看看“创造”的定义怎么说。
什么是创造?
百度上给出的定义和例子很好,转述如下:
创造是指将两个以上概念或事物按一定方式联系起来,以达到某种目的行为。
创造的本质在于甄选!甄选出真正有建设性的联系(事物或概念之间的联系)。
例如,当你想拿到桌子上的一个花瓶而又因为自己太矮而够不着时,你挠挠头往周围看了看,发现旁边有一个凳子!你突然想到也许可以通过站到凳子上而够到花瓶,这是最关键的一步,通常称为灵感(这个现象类似于生物中的突变,这里发生的变化是改变了凳子只是用来坐的这样的观念),做到这一步时你已经将“凳子”和“自己的身体”这两个概念在头脑里联系起来了,并且进行了一个思想试验过程:首先看了看凳子的高度,大概判断了下自己如果站在上头很可能就可以够着花瓶了,并且觉得自己肯定可以爬到凳子上去。于是你头脑中迅速闪过了你爬到凳子上然后顺利够着花瓶的图景。这个思维过程完成后,你就完成了一个“手续概念”的创造。为了方便陈述,你还可以把刚才这个手续概念命名为:“通过站在凳子上拿到桌子上的花瓶的方法”。
为了验证刚才创造的这一手续的可行性,你将你的想法付诸实现,结果也许真的可行,也许不可行,或者造成了你没有想到的结果。比如凳子翻了你摔倒了,还把花瓶打碎了。这都是因为你在头脑中模拟的过程忽略了某些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比如凳子的稳定性,地面的摩擦系数,或者对凳子和自己的高度判断不准确等等)造成的。如果可行,并且拿到了花瓶,那么你就进行了一个“概念的物理实现”的创造过程。也就是说你将你创造的概念的“物理实际”也创造出来了。它本质上就像你完成了一个建筑的设计,并且亲自把它建造出来一样。经历了这件事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就能够马上想起已经建设完成的这个概念,这就是你增长的知识。可见创造可以分为概念的创造和概念的物理实现创造两种。
这一段说的很是详细,由于上面的文中用了一些概念,我们可能读起来吃力,我想结合上面的话,再强调一下几点:
1.创造的实质是联结,联结可以是抽象概念之间的,可以是具体事物之间的,体现在思考问题与具体的做事方法、过程中。
2.创造是个体的创造,创造会带来个体的内心的愉悦而一定会成为自己的经验。别人的告知不是创造。虽然都起到了使主体由“未知”到“已知”的结果,但告知不是创造。
注意:告知不是创造的敌人,更不是课程改革要“革命的对象”,它也是我们重要的学习方式。后文会详细谈及。
3.创造不仅是一种发现,还是一种选择。它是从诸多现象和联系中洞察到什么最有价值,而做出的一种选择。创造是选择,不是给予。
如,在上面的例子中,有人告诉你把“可以通过站到凳子上而够到花瓶”,你照着做了。这里面已没有了创造,这只是按指令去做,是按程序去做。如果有你的选择和反思在里面,你获得的“可以通过站到凳子上而够到花瓶”可能是一个经验,再遇上时你也会这样做。如果没有选择和反思在里面,别人的告知或说给予也许只成为你完成这件事的一个指令,它会随着任务的完成而遭到遗弃。——当然,我们有时会把遗弃的东西再次捡回,但那要等待合适
的时机了。
我在做业务校长时,有一次陪我们县教研员赵克平老师听课,他听到老师讲公式的推导过程时,有些愤愤的说:“这一节课最甜的地方又让老师自己吃了。”他把课比做吃甘蔗,要让学生自己吃,你老师不能嚼了喂孩子。最有营养的都进了你的肚子,孩子再吃你嚼过的,能愿意吃吗?
我在我们的文字里没有去区分创造和创新。无论这两个词有什么不同,我想有一点是共同的,拿来的,别人给的,都不在创造和创新之列。
那么,独立学习是不是不要老师们指导呢?不是的,我们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教与学的关系,我想在后文“重新认识学与教的过程中”详细去谈。
4.孩子能否创造?
孩子们能创造吗?
面对这样的困惑,我想只说一句“能”或“不能”是解决不了老师们的困惑的。我一直认为对于孩子的理解是造成我们教学法分歧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的困惑应当是来自于对孩子能力的理解,而有些观点是来自于我们受到的教育和自己在传统教学行为影响下的学生给你的看法。
我们先来看一下名家的观点。
“他们是尚未成年的新生一代人,身体弱小,没有经验,甚至连一般活动的能力和认识能力都还不具备,要求他们像成年人那样生产和生活、进行科学认识或艺术认识,以谋自身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王策三
“学生是带着认识世界的前概念到课堂里学习的。他们带着丰富的先前知识、技能、信仰和概念进入正规教育,而这些已有知识极大地影响着他们对环境内容以及环境组织和解释方式的理解。反过来,这也影响着他们记忆、推理、解决问题、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生带到课堂上的经验可以两种方式呈现:作为他们日常的、非正式的、经验性的、学校以外的知识,或者作为他们基于学校的和“教学的”知识。 ”
——徐斌艳:《面向学生的小学数学学习项目设计》,新世纪小学会议资料,2010年12月3日广东茂名。
“每个在校的儿童,他们都有着丰富的生活体验和知识积累,这其中包含着大量的数学活动经验与运用数学解决问题的策略;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小学生可以广泛地接触到数、量、空间、图形、数据、可能性、关系等丰富的数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