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2.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预评价的审
核。×
1723. 放射工作人员任何一年的年有效剂量不得超过20mSv。×
1724. 申请放射卫25放射工作单位应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并保存至放射工作人员退休
后20年。×
1725. 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1726.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
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1727.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
为职业病。×
1728.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
1729.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1730.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
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 1731.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
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1732.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
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病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733. 职业性照射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时间内所受的内、外照射(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辐射)。
×
1734. 诊断笨所致的白血病,其笨作业累计接触工龄需3年以上。×
1735. 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储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
√
1736. 二次供水水质检验指标分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和增测项目。√
1737.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由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738. 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
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1739.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继续运行。√
1740. 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内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
发售设施。√
1741. 操作放射性碘标记的放射性药物时,应注意放射性物质在甲状腺内沉积的防护。√ 1742. 对中子射线的防护,通常选用有机玻璃等低原子序数的物质材料进行屏蔽。×
1743. 电离辐射的随机性效应没有剂量阈值,随着受到辐射照射剂量的增加,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概率和严重
程度将增加。×
1744.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1745. 对β射线的防护,通常选用有机玻璃、塑料凳低原子序数的物质材料进行屏蔽。×
5
1746.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于1996年7月9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自1997年1
月1日起施行。×、
1747. 饮用水放射性污染都是来自于天然放射性物质。√
1748.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人承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
担。×
1749.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1750. 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
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灭菌。× 1751. 医院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应一年监测一次。×
1752. 医疗卫生监督员在某县级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安排污染物排放在线监
控装置,卫生监督员调查取证后,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但该机构在整改期内未予改正,卫生监督员准备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753. 以次氯酸钠和戊二醛为主要成分的消毒剂需卫生部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1754.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1755.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1756. 我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区域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
效的原则。×
1757. 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6小
时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1758. 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
告的行政处分。×
1759. 呼吸道发热门诊要配备非接触式洗手设施,每次接触病人后或两位病人诊疗中间,必须进行洗手消毒。
√
1760. 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
密闭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1761. 发现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病人、病
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时,报告时限与方式和甲类传染病相同。× 1762. 医院对普通病人使用后的物品,也应先消毒再清洗。×
1763. 在农村,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
12小时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1764. 医院或科室的医院感染率不会因季节、地域、病种的不同而出现差异。×
1765.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采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簿,执行首
诊医生报告负责制。√
1766. 根据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消毒产品的名称应由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
部分组成。√
1767.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1768.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市级卫生
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76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中致病性化脓菌是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 1770.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1771.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综合医院应当在腹泻流行期间开设的腹泻门诊,二
级以上综合医院还应全年开始发热门诊。√
177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涉及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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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会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查指导。×
1773. 卫生监督人员在对某私营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机构中有1位执行
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存在瞒报某乙类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经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后,报县卫生局批准,对该医疗机构的该医务人员实施了责令改正,并处4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774. 卫生监督人员在对某菌(毒)保藏机构的菌(毒)种与样本使用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菌(毒)
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与样本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对申请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实验室资质进行审查,有合法资质的实验室可以获得申请的菌(毒)种和样本。√
1775. 某县发生某乙类传染病疫情正确处置后,卫生监督人员对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处置疫情中监测发现的传染病菌(毒)种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经县卫生局同意,对监测发现的传染病菌(毒)种作为样本进行了保存。×
1776. 在暂没有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邮寄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1777.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抗(抑)菌剂产品可以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
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 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可以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 1778. 在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1779.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
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1780. 生产皮肤黏膜消毒剂(用于洗手的皮肤消毒剂除外)皮肤黏膜抗(抑)菌制剂(用于手的抗(抑)菌
剂除外)等产品的配料、混料、分装、外包装、自检均应在30万级空气洁净度以上净化车间进行。√
1781. 在儿童出生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
1782. 血站检查发现艾滋病病毒,应按规定报告疫情。√
178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
展。√
1784.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
178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目前已经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卫生许可管理的产品。√
178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消除或者被有效的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批准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反应。×
1787. 生产企业使用抗生素类药物或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盐类等激素作为消毒产品原辅料的,违反了卫生部
《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1788.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
1789.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
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79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原则是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准,总结报告要全。√
1791.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1792. 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由产品实际生产企业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监督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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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对儿童免疫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 1794.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1795. 未经检疫出售、运输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796. 某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
1797.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就地消毒后
按照化学性废物收集处理。×
1798. 接到有关单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2小
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1799. 某某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
规定,决定对某某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一千五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 患有突发传播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801.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立案查处。×
1802. 因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某县人民医院被该县卫生局予以罚款10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该院对
此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为了进一步完善证据,该卫生局又指派卫生监督员到该医院收集相关证据。×
1803. 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布。×
1804. 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
使该传染病扩散工作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805. 抗(抑)菌制剂标注内容有“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
1806. 卫生部取消了对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许可制度,基层监督机构不需要再对消毒服务机构实施卫生监督
检查。×
1807. 艾滋病应当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808.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
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1809. 核医学科室应配备的活度计和表面污染仪√
1810. 压力蒸汽灭菌器生产企业取得卫生许可证即可上市销售。×
1811. 根据卫生部2011年4月11日起实施的《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有关要求,消毒产品的名称应包
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
1812. 监督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暂扣卫生许可证。× 1813.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以建于居民楼内×
1814. 医疗数字胃肠透视机在透视结束后,检查室内的空气中仍有一定数量残存的辐射,因此要做好通风换
气。×
1815. 某公共场所经营者使用浓度60%的乙醇对美容操作人员手部和高频玻璃电极、导入(出)棒等美容器
械涂擦进行消毒。×
1816. 放射工作人员不得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817.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利器盒的尺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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