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吨,生产乙种卷烟2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
(3)当月销售甲种卷烟1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款项未收到; (4)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3万元,等待处理; 其他资料:本题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上述业务增值税应抵扣税额 (2)计算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上述业务的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
(1)外购烟丝可抵扣进项=68000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7%=5100(元)
增值税应抵扣税额=68000-5100=62900(元)
(2)销售乙种卷烟的销项税额=360000×17%=61200(元) 销售甲种卷烟的销项税=100000×17%=17000(元) 销项税=61200+17000=78200(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78200-62900=15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