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管辖区域内的责任单位进行治理。
第二十七条 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常规监督检查、不符合项整改、巡检维护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依据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及《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月度文明生产考核
(一)依据《***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考核。
(二)月度考核经公司绩效办公室审核后兑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规章?2015?314号)同时废止。
第九章 支持性文件
1.关于下发《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的通知(国电集生?2015?54号)
2.关于下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的通知(国电集生?2015?55号)
3.《***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试行)》(**规章?2015?353号)
4.《***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考核细则》(**规章?2015?3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