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构件制作
(一)、制作前的准备工作: 1、会审图纸、节点构造细化
图纸经会审后,由技术部负责制出本工程各节点的详图,进行节点构造细化。交设计部门确定后由翻样工作人员进行翻样。
2、制定钢构件加工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05—95)、《钢结构设计规范》(GBJl7—2001)等国家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DW/QS309—2钢结构制作安装工艺规格编制工程钢构件加工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3、钢材等材料采购、检验、储备
翻样后归纳材料规格、钢号,列出各类钢材用量表,交采购员进行材料采购。 钢材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不得采用。
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和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厚度负偏差值的1/2。
钢材表面锈蚀等应符合国标《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锈等级》的规定。 钢材按规格分类堆放,做好标示。最底层垫上道木,防止进水锈蚀。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以及涂料(底漆和面漆)等均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应按牌号和批号分别存放在干燥的储藏仓库。焊条和焊剂在使用前按出厂证明书上的规定进行烘焙和烘干;焊丝应清除铁锈、油污及其他污物。自动或半自动焊时采用H08A、H08锰A\\H08E焊丝。
基础锚栓、未注明的普通螺栓均为C级,螺栓、螺母和垫圈采用《碳素结构钢一GB/T700—88》规定的的Q235B号钢制作,其热处理、制作和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GB5780--86》、《GB41--86》、《GB95--85》的规定。高强度螺栓及配套的螺母和垫圈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88)规定的20MNTIB号钢或40号钢制成或采用符合国家《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228~1231--91)的规定35VB制成。
焊钉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88)规定的Q235钢制成,应符合《圆柱头焊钉》(GBl0433—89)的规定。
材料凭领料单发放,发料时核对材料品种、规格、牌号是否与领料单一致,并要求质检人员在领料现场签证认可。
(二)、钢结构加工制作流程 钢结构加工制作流程
钢结构制作生产准备→放样、下料、切割→矫正、成型→边缘加工→组装→焊接(焊接结构矫正)→制孔→钢构件验收。
(三)、放样、下料和切割
1、按照施工图上的尺寸,以1:1的比例在样台上放出实样,以求出真实现状和尺寸,然后根据实样的形状和尺寸制成样板、样杆,作为下料、弯制、铣、刨、制孔等加工的依据。
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 目 平行线距离和分段尺寸 对角线 长度、宽度 孔距 组孔中心线距离 加工样板的角度 允许偏差(mm) ±0.5 1.0 长度0~10.5宽度0~0.5 ±0.5 ±0.5 ±20 2、钢材下料前采用25~2000三锟卷板机进行矫正调平,矫正后的偏差不应超过规范及设计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以保证下料的质量。
3、利用样板计算出下料尺寸,直接在板料成型钢表面上画出零构件形状的加工界限。采用剪切、冲裁、锯切、气割等进行下料。下料与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 目 零件外形尺寸
允许偏差(mm) ±1.0
孔距 基准线(装配或加工) 对角线差 加工样板的角度 ±0.5 ±0.5 1.0 ±2.0 4、放样下料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余量。
5、零件的切割线与下料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mm)
手工切割 自动、半自动切割 精密切割 ±2.0 ±1.5 ±1.0 6、切割前应将钢材表面切割区的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切割后断口边缘熔瘤、飞溅物应清除,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mm的缺棱,并清除毛口。
7、切割截面与钢材表面不垂直度不得大于钢材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0mm。
8、精密切割的零件,其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0.03mm。
9、机械剪切的零件,其剪切与下料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0mm。机械剪切的型钢,其端部剪切斜度不得大于2mm。
(四)、焊接
1.钢结构焊接、检验(手工电弧焊) (1)施工准备 技术准备
在构件制作前,工厂应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以及《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根据施工制造方案和钢结构技术规范以及施工图纸的有关要求,编制各类施工工艺。
材料要求
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有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当采用其他材料代替设计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钢材的成分、性能复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的主要焊缝采用的焊接填充材料应按生产批号进行复验。复验
应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
钢结构选用的新材料必须经过新产品鉴定。焊接T型、十字型、角接接头,当其翼缘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0㎜时,设计宜采用抗层壮撕裂的钢板。
焊接材料应符合国标《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焊条、焊丝、焊剂和药芯焊丝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干。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为350~380℃,保温时间应为1.5~2小时,烘干后应缓冷放置于110~120℃的保温箱中存放、待用;使用时应置于保温筒内;烘干后的低氢型焊条在大气中放置时间超过4小时应重新烘干;烘干次数不应超过2次;受潮的焊条不应使用。
对接要求
焊件坡口形式要考虑在施焊和坡口加工可能的条件下,尽量减少焊接变形,节省焊材,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一般主要根据板厚选择。
不同板厚及宽度的材料对接时,应作平缓过渡:不同板厚的板材或管材对接接头受拉时,其允许厚度偏差值应符合表中规定;不同宽度的材料对接时,应根据工厂及工地条件采用热切割、机械加工或砂轮打磨的方法使之平缓过渡,其连接处最大允许坡度值为1:2.5。
不同板厚的钢材对接允许厚度偏差(㎜)
较薄板厚度t1 允许厚度偏差t1-t2 ≥5~9 2 10~12 3 >12 4 焊接作业区风速当手工电弧焊超过8m/s、气体保护焊及药芯焊丝电弧焊超过2m/s时,应设防风棚或其他防风措施。焊接作业区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当焊件表面潮湿或有冰雪覆盖时,应采取加热去湿除潮措施。
(2)施工工艺 工艺流程
检查构件组装、加工及定位焊 清理焊接部位 按工艺文件要求调整焊接工艺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