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2—浅议正当防卫条件及适用

2026/4/25 7:00:49

浅议正当防卫条件及适用

----卫东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从正当防卫的基本概念看: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同属“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本质上不具有违法性。

但是,正确行使法律赋予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防卫”才能“正当”,换言之,正当防卫是在特定条件和一定范围内才能使用的。

现就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适用范围谈一些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正当防卫应具备三统一:

1、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在于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在具有目的正当性的同时,还具有行为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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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所谓行为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具有防卫的性质,它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暴力手段是基于保护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需要而采取的,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反击。所以,正当防卫必须在法律所允许的必要限度内进行。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正当防卫的目的具有主观的属性,它必然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否则,就不能实现其正当防卫的目的。正当防卫的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手段的性质往往取决于目的的性质,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决定了其所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暴力手段的正当性。

2、主观上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正当防卫的防卫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所谓防卫意图,就是指防卫人意识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的心理状态。表现为防卫意图的防卫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但它与故意犯罪的心理状况有着根本的区别。犯罪故意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直接体现,犯罪故意见之于客观就是犯罪行为。而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防卫人虽然明知其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但他并不认为这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恰恰相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意图不能等同于犯罪故意。正当防卫的防卫行为在客观上虽然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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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但是,防卫行为和犯罪行为在性质上有着内在本质的区别。某一行为的性质决定于它所指向的客体。根据我国刑法第10条的规定,某一行为之所以认为是犯罪,就在于它侵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而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只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即使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防卫行为和犯罪行为在性质上是根本对立的,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正当防卫的主观上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清楚地表明它不具备犯罪构成,这正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

3、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正当防卫主观上没有恶性,客观上没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正当防卫之所以不负刑事责任,不仅在于缺乏违法性,更重要的是它没有社会危害性,是对统治阶级有利的行为。所以,正当防卫不受刑罚处罚,并且受到刑法的保障。

二、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起因条件。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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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3、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4、目的条件。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三、正当防卫的适用

根据新刑法第20条的规定,我们在正确适用正当防卫时,首先,有必要对正当防卫的防卫意图、必要限度及无限防卫权作以下分析。

1、防卫意图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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