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改善市政基础设施等
②社区概念的引入使城市改造和更新更加社会化,进行保留社区文化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设,并通过环境治理创建新型社区,以达到城市更新的目的。 (5)城市更新使政策力、经济力、社会力综合作用的结果。
五、相关问题
1、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上重要文件及其内容和意义 一、《雅典宪章》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学会。 内容:《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1、真能代表某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 2、保留其不妨碍居民健康者。
3、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之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
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住宅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意义: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
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及保护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的历史遗存在教育后代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威尼斯宪章》 1964年5月,“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中心”-第二届国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 内容;1、扩大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
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不仅包括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亦使用于因时间而获得文化意义的朴实的艺术品。
2、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
境分离。
3、保护的宗旨是把古迹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
4、保护文物建筑的全部,强调保护全部历史的信息,保存各个时代的叠加物,修复
时添加的部分必须保持整体的和谐一致,但又必须和原来的部分明显地区别。禁止任何重建。
5、其有关历史地段问题,所指的只是文物建筑所在地及其周围环境,其保护与修复
的原则与文物建筑相同。
意义;《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是关于
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意味着世界范围内的共识已经形成,基本概念、理论与原则最终通过《威尼斯宪章》以国际性准则的形式确定下来,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三、《内罗毕建议》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
内容:1、历史地段的保护包括: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庄、老村落以及相似
的古迹群;保护的内涵:鉴定、防护、保护、修缮、再生,维持历史或传统地区及环境,并使它们重新获得活力。
2、指出了保护历史街区在社会方面、历史和实用方面的普遍价值;
3、指出了在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的立法及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应采取的措
施。
4、将世界各国的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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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2)、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3)、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4)、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实地传给
后人;
(5)、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方面的基
本要素
意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由文物建筑向历史地段、街区不断拓展,保护与城市规划开始走向结合 四、《马丘比丘宪章》
内容;提出考虑再生和更新历史地区的过程中,应把优秀设计质量的当代建筑物包括在内,
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华盛顿宪章》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内容:1、一切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是历史上各
种各样的社会的表现。历史地区无论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及其自然、人工的环境,除了它们的历史文献作用之外,者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
2、随着各国进行的工业化建设及城市蓬勃发展,形成一股冲击的力量,致使许多历
史地区遭到威胁、侵蚀、破坏,甚至面临毁灭的危险。
3、关于历史地区保护的内容,文件指出: (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 (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 (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风格、材料、色彩及装饰等; (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自然的和人工的环境的关系; (5)、地段在历史上的功能作用。
4、提出要保持历史城市的地区活力,适应现代生活之需求,解决保护与现代生活方
面等问题。
意义;第二个国际性法规文件。总结了20多年来各国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基础上,
确定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与作用、保护原则与方法等。继《内罗毕建议》和《马丘比丘宪章》之后,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矛盾,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中。《华盛顿宪章》作为对《威尼斯宪章》的补充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共同保护准则,同时也标志着城市保护已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 综上所述,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经历了长期的发展与演进。由保护可供人们欣赏的艺术
品,保护各种作为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建筑与环境,再进而保护与人们当前生活还休戚相关的历史各地区及至整个城市;由保护物质实体发展到非物质形态的城市传统文化――愈加深广、复杂的保护领域。这种历史回归的现象反映出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保护与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目标。 2、管理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①系统保护,从城市整体出发,统观城市历史文化系统; ②特色保护原则;
③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保护并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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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风貌地区管理原则:①历史真实性;②生活真实性;③风貌完整性。 (3)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原则:①历史原真性;②建筑完整性。 3、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问题
(1)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
法规体系不完善;
(2)大部分文件缺乏正式立法程序、人治多于法治; (3)法规文件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
(4)管理体系由文化部门、城市规划部门两个平行的行政机构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两级
体系,易出现混乱和扯皮; (5)资金不足的问题; (6)公众保护意识淡薄。
4、古城保护及历史街区保护措施、古城保护的管理机制 古城保护措施:
(1)总体规划上在古城外开辟新区,进行城市发展新建设; (2)为保持旧活力,改善交通,保证新旧城区的通达性; (3)重视城址的环境保护;
(4)严格保护古城天际线,保留城市整体风貌。 历史街区保护措施:
(1)原样保护维修、维修外表、更新内部、改善市政设施; (2)改善社会问题,发扬文化特色; (3)街道的整伤为主,保护。
古城保护的管理机制:法律法规、开发权转移、奖励容积率等。 5、城市历史保护与旧城更新改造的关系
“当前在许多城市中旧城的改造和更新工作进行得太快、太仓促,缺乏全面的考虏。特别是在历史文化名城中,更缺乏认真的规划指导,而有些规划也欠完善,更需要我们花时间去研究。”——阮仪三
(1) 历史名城要保护。名城特色要继承,而城市特色主要存在于旧城之下.而旧城也要发
展、更新。如何看清继承和发展.应该是兼收并蓄,在旧城更新中继承传统民居特色; (2)对旧城更新的要求。 旧城区的更新改造,牵涉面较大.问题较多.特别是历史文化名
城.就义有保护的问题,—定要在统一规划与控制下进行;
(3)对历史名城规划本身的要求。 旧城更新是—个长期的不断的过程,旧城也不是一天形
成的.更新工作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当前在许多城市中旧城的改造和更新工作,进行得太快、太仓促,缺乏全面的考虑,特别在历史文化名城中,更缺乏认真的规划指导,而有些规划也欠完善.更需要我们花些时间去研究。 6、现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问题
(1)当地居民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原有基础设施和环境不适应现代生活要求; (2)新区建设迅速蔓延,影响、威胁传统历史文化及物质环境的外部环境;
(3)游客流量迅速增加,外来人口进入,使部分传统民居用于商业、古城人口外迁,原
有人文环境发生变化。
六、历年相关试题
1、中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共分几批,各有多少个?当前旧城更新中与名城保护有什么矛盾和问题)
2、请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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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分几批公布了多少个历史文化名城?简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义和作用 4、城市历史保护和旧城更新改造的关系 5、划定历史保护街区的条件
6、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层次与内容
保护规划与一般的城市规划不同,它自成一套体系。一般有两个层面,即城市总体层面上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街区层面上的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两个层面的规划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相当于总规与详规但又与这两者有差异。
总体层面上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上有明确指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讲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地区要再进行深化”。规划主要有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城市整体层次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与方针,包括保护框架、保护区的划定、城市保护功能与结构布局等:第二部分是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界限、高度与视线控制,这部分内容以控制性要求为主;第三部分内容是重点保护地区的保护措施与整治对策,包括许多修建性的内容。也就是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以总体规划阶段的要求为主,涵盖了总体现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对于历史街区保护和整治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宏观方面的内容.包括保护范围即核心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的具体界线的划定、历史街区用地性质的调 整、道路交通规划、社会生活规划等,这部分内容以提出控制性的要求为主;第=层次是中观方面的内容,包括建、构筑物的保护与更新模式、建筑高度控制、空间环境整治、小品设施的布置以及各项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等,这部分内容深度要根据实际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 定.一般以修建性内容为主:第三层次是微观方面的内容,针对历史街区的核心保护区的重点地段整治规划,它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空间整治和环境整治,即对规划范围内的具体空间环境布局提出整治方案,确定每个建筑平面的定形、定位和重要节点的设计以及环境小品的设计和布置等;第二部分是建筑整治,即针对每一幢建筑的立面和门、窗、屋顶、墙体等建筑构件提出具体的保护和整治的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与城市设计在规划层次上有类似之处,都有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内容要求,很难将其归入某个规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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