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我是通过报纸上的广告知道这家单位的,来这与他们负责人商谈后签订了合约。”此后笔录中也未就“这家单位”做进一步说明。那么“这家单位”就是能够引起歧义的词语,违法事实主体都不能确定,这份证人证言自然也没有证明的效力。再如“我们从事了中餐的经营活动”,“我们”应该写成“我公司”或“我单位”,属于自然人的应写明“我与某某人”更准确。需要注意的是,笔录中的错别字也容易引起歧义。2、是指模糊的语言,如:“大约”、“也许”、“估计”、“二、三千元”等等一类闪烁其辞的字词要尽量不用。询问笔录中记录的意思要具有明确性,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字词,应当准确记录。
三、询问笔录要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和法言法语。由于被询问人素质参差不齐,回答询问时会使用一些土语、俗语或者行业惯语,办案人员应尽量以书面语言记录,需要用土语、俗语或者行业惯语表达时,应该在笔录中予以解释和说明。
四、字迹潦草。询问笔录中不能辨认的部分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五、询问笔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笔录制作完成后,应由被询问人确认无误后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办案人员也要在笔录结尾处分别签字。如被询问人是女性时,最好有女性办案人员参与询问。 如何做好询问笔录呢?
一、要克服紧张情绪。询问中,只有沉着、细心,善于思考,才能抓住对手稍纵即逝的漏洞。实际工作中,一些不经常办案的人员,
在询问对方时自己也难免有些紧张。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尽量请当事人来执法机关接受询问,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更有心理优势,更容易保持稳定的情绪。
二、在与当事人或知情人谈话之前,调查人员要认真细致地阅读案件的有关材料,全面掌握案情,确定询问笔录想要达到的目的,明白其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及所起的证明作用。要心中有数,以便有目的有重点地提问和记录。如果反映的问题多、情况复杂,要根据问题的大小、逻辑关系等拟定好调查提纲,确定出询问的内容、次序、问话方式等。调查提纲要做到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力争谈话一次成功。
三、询问过程中要以我为主。要坚决根据自己的谈话提纲或谈话思路进行,不能让对方的谈话扰乱我们自己的思路。提问必须明确清楚,不能含糊,要使被询问人没有退路。被询问人回答含糊不清、答非所问时,必须让其回答清楚。如果遇到健谈的当事人把问题扯远了,要敢于打断他,将话题重新引到提问上来。
四、认真判断陈述。办案人员要认真审查判断被询问人的陈述,要围绕本案的实质,认真对照案件的环节与陈述内容逐一查对。首先,应思考被询问人是在什么情况下陈述的,其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在陈述时的心理是否真实,不能凭自己的想象而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更不能感情用事,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把虚假的陈述当作定性的依据。要客观反映,不能凭主观断章取义。其次,从被询问人陈述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判断是否与案情相符,有无可疑之处。
最后,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有无矛盾,发现有矛盾进一步收集证据,通过查证的方法加以解决,以便正确确定证据的真实和统一。
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要密切配合,讲求技巧,善于抓住对方弱点,利用多种方式方法进行突破。询问笔录的过程本身就是斗智斗勇的过程,要及时捕捉被询问人的心理变化,做到观其颇、知其心,眼中有人,心中有事。针对被询问人不同阶段的心理变化,适时改变谈话语气、语调,控制谈话节奏。调整谈话的战略,或是用政策教育;或是典型案例教育;或是出示证据敲山震虎,促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这些经验需要办案人员在实际工作的不断的磨练才能掌握。 询问笔录是案件调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与案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紧密相联,询问笔录中所反映的违法事实,都应取得相应的证据来佐证,同时案卷中取得的证据又要通过询问笔录串连在一起,真实反映违法事实整体情况。
询问笔录不仅记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也隐含着办案思路和方法,体现了执法人员查办案件的综合能力。因此,我们应加强制作询问笔录的锻炼,促进执法办案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