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答问》并非对《四库》分类法的突破与
创新
蓝兰
内容提要 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具有一定的实用意义,应予肯定。近年来海内外一些学者对它作了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评价,认为是对《四库》分类法的突破。本文对此提出异议:(一)《书目》对《四库》分类法有所修正,设立“丛部”变四部法为五部法,别加附录,但缺乏科学分类法,实际上仍是对《四库》的继承,没有摆脱《四库》的混乱和钦定禁区。(二)该著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七略》以来目录著作的独尊儒家的思想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派哲学思想,它无法真实地反映那时代文献领域的客观实际,对开拓中国目录学缺乏积极意义。
关键词 《书目答问》 《四库全书总目》 分类法 宗经尊儒 中体西用
一
张之洞的《书目答问》(以下简称《书目》)自清光绪二年(1876)刊行以后,数十年为它翻刻、笺补、校补、补正以及补正的补正者都有,这使它得以广为流布,并在中国目录学史上具有颇大的影响。《书目》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著录者着眼于一个特定的读者阶层——青年诸生,为他们提供一条初学古籍的门径,即使这门径缺乏变革精神,却是前此所无的。《书目·略例》开宗明义说:“诸生好学者来问应读何书,书以何本为善。遍举既嫌挂漏,志趣学业亦各不同,因录此以告初学。”“使初学于翻检,非若藏书家编次目录,故不用前人书目体例。”鲁迅先生当年也曾说过:“我常询问:要弄文学,应该看什么书?这实在
是一个极难回答的问题。先前也曾有几位先生给青年开过一大篇书目(指胡适《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梁启超《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吴宓《西洋文学入门必读书》——引者),但从我看来,这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我以为倘要弄旧的呢?倒不如姑且靠着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去摸门径去。”[1]鲁迅先生是在他认为没有比《书目》更好的书目著作的情况下说这番话的,所以说“姑且靠着”它“去摸门径”。
《书目》为人们所瞩目,是由于它具有前人著作所未曾有的一些特点。根据该书“略例”所言,有下面几个方面:
1.著者“慎择约举”,只选录为初学者易于入门的书;
2.注意版本选择,只选善本,“不言通行本”,而读者又容易买到的书; 3.各类书目编排,“一类之中复以义例相近者,使相比附,再叙时代,使其门径秩然,缓急易见”;
4.增加《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四库》)所未有者十之三四,或《四库》虽有其书,而校本、注本晚出者十之八九;
5.别立“丛书”为部,变传统的“四部”分法为五部分法;又另附《别录》两目,于一般初学者亦有帮助。
正是基于这些特点,一些目录学家才对《书目》给予高度评价。例如:有的说它“不背于古,不戾于今,大体最为详尽”[2],有的说它“为我国目录学著作开辟了一个新领域”[3];有的说“中国古代目录书在体例上卓有创见的,要推《书目答问》??在目录的分类上,这是史无前例的创举”[4]。近年来台湾出版一些目录学专著也都有类似评价,如认为“清末改革《四库》者,以此书目为最早”[5]。这些评价,恐难免欠确切,而且评价的意义已不仅仅限于《书目》
性质本身,而是涉及中国目录学史发展中的源流和变革的大问题。因此,正确厘定《书目》在中国目录学史上的地位不能不是目录学研究中应该引起重视的间题。然而,时下在各种目录学专著或论文中,凡有论及《书目》者,大多又只从体例结构即所谓它的“五部”法这个外观说明它同“四部”法的歧异,因而具有先进性;或者因类目划分和叙例同《四库》小有差别,而认为它突破了《四库》法。只有从《书目》的灵魂——指导思想去探讨它为什么编成这样而不是别样的书目,同时指出它的理论基础同《四库》的关系如何,才能判定它是“改革”了《四库》,还是继承了《四库》,是“创新”还是仍旧贯。否则,就很难准确而恰当地赋予它以目录学史上应有的地位。
二
中国图书分类法,自唐代《隋书·经籍志》确立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以后,再经清乾隆钦定《四库》,“四部”分类法取得了统治地位。但是,千余年间,一些私家著述不用“四部”法分类的也为数不少,他们同“四部”法相抗衡。较著名的例子,如宋·郑樵《通志》取12类分法;明·祁承 (??)《澹生堂书目》更分为45类;清·孙星衍在《四库》之后编《孙氏祠堂书目》仍自撰12分类法。如此等等。不按“四部”而见于文献的各种分类法有十余种之多。诚然,这些同“四部”法歧异的书目分类,其著者并非有意去“突破”“四部”法,甚至想要动摇《四库》,只是试图创设一套自认为完善的、适用于藏书的分类法,只设“类”不分“部”,体系较自由而不十分严密。张之洞在《书目》中特设“丛部”,变“四部”为“五部,乍一看,确实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然而,这算不算是改革了《四库》的“创举”?姚名达说:“是则丛部与四部抗衡,非特《书目答问》不得专美于前”,“在分类史上的地位,不在创造,而在对《四
库》加以他人所不敢为之修正??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有其能起死回生也”。[6]这是比较确切的评论。其实,“丛书”之立,不是张之洞的创始,祁承?《澹生堂书目》已列“丛书”,附于子部。《书目》虽将丛书独立为部,但并无科学分类的基础,因而谈不上对《四库》的改革。试看他在《书目》“附录”中说的:“丛书最便学者,为其一部之中可该群籍,蒐残存佚,为功尤巨,欲多读古书,非买丛书不可。”[7]又说:“求书于市,但举子目,非书贾所知,故为举其大题。”[8]可见他立“丛部”用意只是方便初学者容易买到而罗列书目。当然,把一些难归属“四部”的书分离处置,总算是一个进步,但张之洞既未有意于创立新分类法,因而未在整个分类法上下功夫。
《书自》的两“附录”也不足以说明是对《四库》的改革。“附一”不分类目,是给初学者开列他认为适用的、可读的各门书目,与分类法无关。“附二”则是劝告初学者“读书欲知门径,必须有师,师不易得,莫如即以国朝著述诸名家为师??凡卷中诸家,即为诸生择得无数之良师也”。同样与分类法无关。以此作为评价《书目》的分类体例,不足为据。此其一。
其二,从《书目》著目分类的实际情况来看,它对《四库》虽有所修正,但也因袭了《四库》的一些混乱。江人度在《书目答问笺补·卷首》中就曾向张之洞提出了疑难,他认为:《艺文志》合经、史、子、集而并录,不能只归史部;类书不应杂厕于丙(子)集,小说、艺术不能收入子部;金石类不能置于史部;谱录图画也不应列入史部。这些混乱,有的在《隋书·经籍志》和《四库》中已存在,而《书目》未能摆脱,如在“类书叙例”中就说:“类书实非子,以旧例附于此。”有的同志已指出,《四库》“分类标准不一,书籍多则设类,少则不设,义(指学科内容)体(指图书体裁)相参,至使类目界限含混不清,又不能始终一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