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人和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10、建设市场管理公开
建设市场管理包括从业单位从业信息管理和资质管理。资质管理包括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评定、公路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企业资质的行业审查意见。 (1)、从业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相应项目从业评价等级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2)、资质审查、审批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厅基建管理部门
公开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填报的审批表格、行业审查意见或审批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交通厅纪检监察部门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实施“阳光工程”要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实施时要着力抓好以下环节: (一)明确责任
在实施“阳光工程”的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
一个环节都要按照六项内容和“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完成”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从业单位对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公开工作要认真落实,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起规范的工作台帐,不断完善工作运作机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监督检查
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交通厅权力公开透明工作监督及责任追究规定》的条款,开展行之有效地监督工作。
各有关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的公开主体单位实“阳光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阳光工程”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