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用水取样标准操作程序 按“SMP-QA-014”即《生产用水质量监控管理规程》相关项下规定。 1 取样点和监测频率 2 取样用具 微生物限度检查用:500ml已灭菌输液瓶(带塞)(或无菌三角瓶) 理化用水检查用:500ml干净输液瓶(带塞)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5ml无热原安瓿 总有机碳测定用:50ml密闭玻璃容器,必须严格清洗有机残留物,用总有机碳检查用水做最后淋洗。 3 标记或标签 取样前,将瓶子作上标记或贴上标签标明日期和取样点代号。 4 取样步骤 4.1 微生物限度及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样取样方法如下: 4.1.1 接到取样通知或按规定频次、规定时间进行取样。 4.1.2 带上取样工具(酒精灯、消毒酒精棉球)、盛装样品的500ml已灭菌输液瓶(带塞)(或无菌三角瓶)、5ml无热原安瓿到指定地点取样。 4.1.3 按无菌操作的基本要求进行取样,并保证在运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4.1.3.1 取水样时,先用酒精灯将水阀门出水口烧灼灭菌,或用消毒酒精棉球擦拭3遍。 4.1.3.2 将出水阀门完全打开,放水5-10分钟,以排除管道内积存的死水。 4.1.3.3 用酒精消毒棉球擦拭手和手指甲缝,擦拭洁净无菌瓶外壁。 4.1.3.4 打开瓶盖(注意瓶塞不要碰任何物品和手掌),将样瓶口对准出水口,使水直接落入瓶内(注意瓶内水面与塞底部应留有一段空隙,以便在检验时可充分振摇混匀水样),接够量后,移开瓶口, 立即盖紧瓶塞,关上水阀门。 4.2 理化检查用水样取样方法 打开阀门放水5-10分钟后,或微生物及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取样完后,用洁净500ml输液瓶接水冲洗2次,再接水至少500ml做化学检查。用于TOC(总有机碳)测定的样品采样后顶空尽量小,并避免有机物、CO2等的污染。 4.3 填写标签,内容包括纯化水或注射用水取样地点、编号、时间、检验项目、取样人,贴在瓶外。 4.4 在同一个水源,同一个时间采取几个水样时,用作微生物学检验的水样应先采取。以免采样点被污染。4.5 应在取样的2小时内进行微生物检查或细菌内毒素。条件不允许立即检验时,应冷藏保存,但不能超过6小时。总有机碳测定应在采样后及时测定。
5 取样容器的洗涤 5.1 用饮用水冲洗,放入盛有洗涤剂水溶液中浸泡30分钟。 5.2 用适宜毛刷刷洗数次,用饮用水冲洗至无泡沫。 5.3 以纯化水荡洗三遍,晾干。 5.4干燥后,需灭菌的容器置121℃灭菌30分钟,烘干备用。 6 重新取样 由于取样、化验等的因素,有时会出现个别取样点水质不合格的现象,这时必须考虑重新取样化验。 6.1在不合格的使用点再取一次样。 6.2 重新化验不合格的指标。 7 注意事项 7.1取样员必须按批准的规程进行取样。 7.2 因去离子水不是连续运行的,所以需出水一个小时以后进行取样,以保证分析数据的真实性。 8记录 8.1 记录样品标记、取样日期、试验结果等,所有记录本应保存至记录完后3年。 8.2 见附表RQ-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