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以及根据国家规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产用车辆和办公用品(设备)所支出的款项。
编码:101140
远洋渔业、石油、矿产销售收入:将在境外打捞的钱和其他水生物,开采出来的石油和矿产直接销售给境外所获得的收入。
102 用于加工的货物:指到境外加工的货物的出口和随后的再进口(或者反向)。
编码:102010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指由外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中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中方收取工缴费,对于对方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中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交易形式。本项中记录中方所获得的工缴费收入。
编码:102020
进口加工贸易: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包括我国的特殊经济区域企业从境外购买的用于加工的料件以及加工后出口的成品。
包括:进料(对口)加工贸易,即指买卖双方分别签订进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口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项的交易形式。
进料(非对口)加工贸易,即指我方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件,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成品出口收入: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口后再外销出口所获得的收入,包括特殊经济区域企业加工后出口的成品。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料件进口支出:在进料加工贸易中,从境外进口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所支出的款项,包括特殊经济区域企业从境外进口的用于加工的料件。
编码:102040
出料加工贸易:指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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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由境外厂商按中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中方支付工缴费的交易形式。
出料加工贸易出口收入:在出料加工贸易中,中方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出口给境外厂商时所获得的收入。
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在出料加工贸易中,境外厂商加工装配的成品复运进口时中方支付的款项;中方加工费支出记入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项下。
编码:103010
修理所需的货物是指居民对非居民所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时所需要的货物(相反亦成立)。这类移动货物包括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在本项目中记录下来的价值仅反映修理的价值(所支付或得到的费用),而不是修理前或修理后移动货物的总价值。
为修理提供货物所得收入:中国居民在境内为非居民所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而获得的收入。
在国外修理所需货物的支出:中国居民在境外接受国外非居民对其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对移动货物(如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以及钻井平台等)的更换零部件的修理。
不包括:
对建造期在一年以下的楼房、道路、桥梁、水利工程、通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修理服务记录在“建筑、安装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4010”。
计算机的修理和软件的维护记录在“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7010”。
在港口和机场对交通设施的维修记录在相应的港口服务项下。
对其他货物的修理记录在“技术服务---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54”。
编码:104010
在港口为运输工具提供货物的收入:非居民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机场和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运输工具在港口消费货物支出:中国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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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机场和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包括:居民/非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境内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不包括:在港口、机场或其他终点站提供/接受的有关服务,如牵引、栈桥和维修,这类服务记录在相应的港口服务项下。
编码:105010
非货币黄金出口收入:不作为货币当局储备资产的所有黄金的出口收入。
非货币黄金进口支出:不作为货币当局储备资产的所有黄金的进口支出。
包括:作为储藏手段的黄金和其他用途(工业用的)的黄金。 不包括:货币黄金列在金融账户的储备资产项下。 编码:109000
其他收入:无法归入上述各类的其他一般货物的出口收入。 其他支出:无法归入上述各类的其他一般货物的进口支出。 包括:邮寄的货物。
不包括:非批量购买的图书报刊、软件和医药分别记录在相应的服务项下。
二、服务
2 服务: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及其他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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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入/支出:包括海运、空运和其他形式的运输(包括陆地、国内的水道系统、外层空间以及管道运输、火箭发射)及其辅助服务。这些服务是由一经济体居民向另一经济体提供的并且涉及客运、货物的移动(货运)、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包括租费)以及油井架、浮动吊车、挖泥船的租金和其他辅助性服务(港口服务)。
不包括:对铁路设备、港口和机场设备的修理记录在“建筑、安装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4010”。
未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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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 海运收入/支出:包括各项海洋运输服务以及多式联运中海洋运输的部分。
编码:201011 客运收入: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海洋客运服务获得的收入。
客运支出: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的海洋客运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在旅客票费下提供的服务。
不包括:旅客向非居民承运人支付的超重行李费、车辆运输费或其他私人用品的运费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海运---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1019”。
旅游者在旅游国境内由该国运输工具提供的客运服务记录在“服务---旅游”相应项目下。
编码:201012
为货物出口提供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同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出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的同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编码:201013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同货物进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进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同货物进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编码:201014
港口服务收入(如海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中国居民在港口为非居民提供港口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港口服务支出(如海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中国居民在港口接受非居民提供的港口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在港口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和辅助服务,如货物(集装箱)装卸、保管、栈租、仓储、包装和再包装,港口使用费、列车换轮费,为运输工具提供的牵引、领港、导航费用,行李费,求助打捞费等,以及运输工具的航修(不包括更换零部件的修理)、检修、清理费用等。
不包括:有关速遣费的滞期费的记录。航次租船合同中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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