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富国银行现在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者。
3.2 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开展方式
为了开展小微企业贷款,富国银行首先将小微企业进行划分,通过对小微企业的规模、成长周期等进行评估,将小微企业细分为加工作坊、初创企业、家庭工厂、个体户、无利润企业、服务型小微企业、一般利润企业、科技型企业、高速成长企业和现金牛企业共十种,他们对于前 6 中企业,标准的企业贷款模式是无法盈利的。
于是,富国银行通过“企业通”改进了放贷模式,贷款可以通过邮件、电话进行申请,施行自动化审批,无需定期审核,也不需要财务报表,取而代之的是先进的信用评分模型。贷款的流程十分快捷,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因此获得了大量的业务。
富国银行还通过信用评分对贷出的资产持续进行监督的重估,根据企业的信用表现调整每家企业的利率,借此留住了许多优质的客户,优异的风险定价能力,也帮助银行减少了坏账率,为高利率提供了保障。
3.3 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效果
小微企业为富国银行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由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利息非常高,这一业务也拉高了富国银行的净息差。
图2 富国银行个人贷款占比变化
从图 8 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富国银行在1994 年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后,其个人贷款余额占比迅速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在会计处理中被计入个人贷款部分),这一部分个人贷款,创造了很高的利息收入。
表1 富国银行各部分贷款的收益情况
除了小微企业贷款以外,个人贷款比如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等,也为富国银行贡献了不菲的利润,个人贷款的高利率和大的贷款规模帮助富国银行在资产端获取了较高的平均利率。下表反映了富国银行等近五年资产的盈利能力,比较的是利息收入与总盈利资产的比值。
表 5 美国四大行资产的利息税收入与盈利资产的比值
社区银行带来了低的资金成本和高的资金收益,为富国银行的高净息差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社区银行的重要性还不限于此。借助社区银行的发展,富国银行的交叉销售和金融
商店的营销模式得以成功实施。
二、富国银行社区银行对我国银行发展启示(借鉴)
毫无疑问,发展社区银行对促进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融资,完善和优化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功能,丰富金融服务品种,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填补细分市场的供给缺位,及服务社区居民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发展社区银行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社区银行实行股份制(但不跨区)
根据银监会对社区银行的定义以及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的经验,我国无论是通过新建、还是改造方式成立社区银行,都应该实行股份制,并通过完善的内控制度建设、合理的股权结构设计和有效的公司治理安排实现自我约束。但社区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着定位上的本质区别,其基本定位是向当地中小企业和农村提供金融服务。为了保证把在本地区吸收的存款继续投放在本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不能设立跨区的社区银行(这里,我们把社区理解为最大以县市为单位)。当前,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造的推进,国有银行更多地注重将全国范围内吸收的存款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造成中国资金流动的“虹吸现象”。社区银行不跨区,将本地市场吸收的资金运用在本地市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虹吸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
2、发展社区银行的同时推出社区信用社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战略发生了重大转变,其改革方向已被重新界定为社区银行。但不可否认,社区银行追求的是“商业利益最大化”。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有侧重于“互助合作”的合作金融的需要。因此,根据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的 “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借鉴美国社区信用社近年来得到强劲发展的经验,我国在把农信社改革为社区银行的同时,应以村为单位,建立起民办的社区信用合作社。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让具有制度优势、信息优势、成本优势、交易速度优势的民间借贷走上正轨。
3、构建有效的社区银行监管框架
我国在构建有效的社区银行监管框架时,首先应该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为社区银行监管框架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相关法规必须明确规定社区银行的设立目标就是为当地社区服务,对社区融资比例要与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挂钩;社区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设区银行的信息披露政策;对社区银行的破产清算办法等方面都应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明确的规定。其次,应建立风险监管和合规性监管并重的政府监管体系,同时充分发挥自律组织和社会中介的作用。为提高监管效率,政府监管部门对社区银行的监管应侧重于对其内控制度、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价,并将有关评价结果及时披露。由于社区银行承担了促进社区融资、服务社区的部分政策功能,享受一些政策优惠,还应注重对社区银行的合规性监管,对社区银行的社会服务功能进行评级,并据此在准入管理、政策优惠方面实行区别对待10。此外,为了弥补政府监管主体的局限性,我国应致力于非政府监管主体的建设,从而使银行自律组织在社区银行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提高政府监管主体监管社区银行的有效性,还应该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督作用,强化它们参与社区银行监管的责任,尽其微观层面上的风险揭示义务。
4、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地方政府对社区银行的监管也将不明确,单靠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对数量庞大的社区银行进行监管,也是很难取得好的效果的。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存款保险制度是社区银行发展的基础。如果要发展社区银行,就必须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由国家和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分担社区银行的金融风险,不仅有利于降低国家的负担,而且有利于对社区银行的多头监管,降低社区银行的坏账率。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还会为没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社区银行提供信用基础,有助于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并使得它们可以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和大银行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