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位税额
【例3-3】某日用化学品公司销售一批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60 000元,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析: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应缴纳的消费税=销售额×税率=60 000×30%=18 000元
【例3-4】某酒厂以2500元/吨的批发价销售200吨黄酒给一批发商,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析:黄酒实行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240元/吨
应缴纳的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00×240=48 000元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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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的,于销售时纳税。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一般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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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
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故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 ┃税目┃税率┃
┣━━━━━━━━━╋━━━━━━━┫ ┃一、交通运输业┃3010┃
┣━━━━━━━━━╋━━━━━━━┫ ┃二、建筑业┃3%┃
┣━━━━━━━━━╋━━━━━━━┫ ┃三、金融保险业┃5%┃
┣━━━━━━━━━╋━━━━━━━┫ ┃四、邮电通信业┃3%┃
┣━━━━━━━━━╋━━━━━━━┫ ┃五、文化体育业┃3%┃
┣━━━━━━━━━╋━━━━━━━┫ ┃六、娱乐业┃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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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业┃5%┃
┣━━━━━━━━━╋━━━━━━━┫ ┃八、转让无形资产┃5%┃
┣━━━━━━━━━╋━━━━━━━┫ ┃九、销售不动产┃5%┃
┗━━━━━━━━━┻━━━━━━━┛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人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若是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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