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技术措施》是煤矿井下职工施工作业的重要技术文件,是现场操作的行动指南。故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1、任何工作点的施工作业必须有经镇雄公司审批同意的施工设计方案方能编制规程、措施。
2、每个工作地点的施工作业,必须按“设计”编制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规程、措施”编制好后必须经技术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查、核定签字方能上报审批。
3、《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必须上报经公司生产科室、公司领导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会审)同意方准开工,否则严格按违章论处。
4、通过公司审批同意的“规程、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由技术人员向施工连
队贯彻、学习并签字。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其“规程、措施”操作。
5、项目部机关组室、连队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落实“规程”、“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盲干,要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
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制定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的目的:研究矿井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具体情况采取安全措施。
2、安全办公会议按安全工作不同侧重分为:安全生产计划会,安全整改会,安全领导小组会,事故分析会。
1)安全生产计划会每月由项目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矿的安全生产计
划会由项目部领导、各队队长书记、各组组长参加,内容为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本月安全生产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指令、措施。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项目部领导主持,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安全
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研究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和落实“三违”处罚。
3)安全整改会,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布置安全隐患的
整改,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法律、法规。
4)事故分析会,按事故类别、伤亡、损失,由项目部领导或其他特定人员
主持,工会、劳资人事、纪检、生产部门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分析事故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和研究处理意见。
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各项措施,特制定矿井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事关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设备、资源安全,是每一职工应尽的义务,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监督、跟踪由项目部安技人员、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
组织和执行。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团支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井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查活动。查出的事故隐患责令相关存在隐患的单位按“四定原则”整改。
3、检查、抽查、巡查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各队必须按四定原则认真落
实整改,不能按时整改的必须当班报项目部调度室,以便进一步采取安全措施整改。
4、自检自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威胁职
工生命安全,又不能及时整改时,现场人员必须在采取可能的防范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只有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改完毕时才能恢复生产。
5、无故不按时整改事故隐患的将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查处。导致事故发
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当班处理不完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向下一班班长交接清楚,
不交班的将按违章操作查处。
7、发现“三违”必须立即制止,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教育。
矿井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使安全检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查安全第一思想;查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
情况;查现场事故隐患和“三违”。
2、检查方法:季度安全大检查、旬检、抽查、巡查与自检自查相结合。 (1)旬检:由项目部领导每月每旬定时组织检查,各队至少一名队干参加,
安全员、技术员、调度室主任必须参加,一般为上午检查,下午布置安全隐患整改。
(2)抽查:由青安岗和安全组每周组织一次不定时抽查,安全纪律检查小
分队成员和青安岗员参加,查出的隐患,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各队整改。
(3)巡查:项目部机关管理人员、矿领导、安全员、技术员、青安岗员、
各队队干进行日常巡查,现场布置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三违”查处。
(4)自检自查:由各队队干、群监网员和班组成员组织每天每班对本班作
业范围随时检查,主动排除安全隐患。
(5)季度安全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组组织,项目部领导、机关组室人员参加,各连队组织人员配合。检查范围复盖全矿井下及地面全部单位。
入井检身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