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贸易中平行进口法律规制比较
摘要:随着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关系的日益密切,平行进口成为wto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目前理论界对此认识不一,各国实践也大不相同。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目前主要国家和国际公约对于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进行比较研究,并针对我国实践中平行进口的问题提出应采取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平行进口;法律规制;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平行进口的界定及成因
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也称作“真品输入”,是指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知识产权人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而输入本国,而知识产权在此之前已在本国得到了保护。既然称之为“平行”进口,必然存在两种进口行为,一般把享有进口权的知识产权人的合法进口称为先行进口,而未经授权的第三人的进口则称为平行进口。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平行进口的商品是通过购买等合法手段获得的,不同于“黑色市场”上的非法渠道获得的商品;第二,该进口商品是知识产权人已经生产并销售的“正宗商品”,而不是假冒伪劣商品;第三,平行进口商的进口行为未得到本国知识产权人的授权或许可,即平行进口商本身是没有进口权的;第四,平行进口商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已在进口国受到法律保护。 平行进口发生于国际贸易中,其主要原因是各国经济科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