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绘制(省、市、县各存一份),要认真做好项目区现状图及真实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单项工程设计必须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分析,项目工程概算要清晰、完整。
(二)计划编报。各市须在2010年1月20 前向省报送项目计划。报送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可研报告(3份)、计划编制说明书(5份)、计划报表及附件(3份)、山东省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明细表(3份)、相关试点工作说明或方案(3份)。2010年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报表参数请到www.canstone.cn下载专区下载,报表格式和指标解释与2009年基本相同,请按照软件的操作方法和流程进行编报。
(三)其他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量地完成2010年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省财政直接管理的20个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县2010年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由所属市负责统一组织。
9
附件2:
关于2010年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 存量资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编报意见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事宜的通知》(国农办[2009]196号)、《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09]178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投资指标的通知》(国农办[2009]187号)、《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财发[2009]34号)、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6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现就我省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编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进一步优化我省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扶持原则和重点
10
2010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发挥优势的原则;二是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三是环保优先的原则;四是与农业产业化“515”工程和农业发展银行积极配合的原则;五是优胜劣汰的原则;六是坚持促转变增消费的原则。
在上述原则下,我省2010年产业化经营项目将重点扶持旨在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植、养殖项目和旨在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档次和水平的加工项目,集中培育企业旗舰、大力培育企业集群、着力培育名优品牌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以下项目实行优先扶持:(1)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设施种植和设施养殖项目;(2)参加2009年两类项目竞争立项,符合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条件的项目;(3)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有助于产业链条延长、产业升级的项目;(4)在同等条件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项目;(5)与农民建立了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市场竞争力强的项目。
三、扶持范围和对象 (一)扶持范围:
各市要围绕粮油、畜禽、果品、蔬菜和水产五大优势产业及专用小麦、专用玉米、苹果、花生、棉花、蔬菜、肉牛肉羊、奶牛、肉禽、生猪和水产品等11种优势农产品选报项目。项目安排原则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限制的产业和项目包括:中
11
成药加工、粮食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纺织工业,深海养殖及捕捞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流通项目。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不予扶持的项目:原料主要来源自营基地、不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
(二)扶持对象
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申报数量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种扶持方式;鼓励项目单位在申报2010年贷款贴息项目时,积极申报与农发行合作的贷款贴息项目;未上缴国有股权分红收益或经营亏损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不得申报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对于2009年获得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贴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贷款贴息项目。
(一)财政补助方式
1.投资规模。重点项目的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100万元,一般项目的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50万元(合作社30万元)。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