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相应精度等级的测量仪器。
(2)属于固定资产的测量仪器,应按照局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3)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健全相应的保管制度。
(4)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三防”,保持测量仪器的良好使用状态。 (5)本项目所属保管使用的测量仪器应在每年进行清查,并填写《测量仪器报告表》报公司工程部转送局测量队,属于光电类的测量仪器还必须附带《仪器检定证书》。
2)测量仪器的使用
(1)测量仪器的使用权和校正权属于各级测量组织专门从事施工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它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仪器。
(2)技术人员在使用仪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测量仪器的维修检定及报废
(1)各单位使用的光电类测量仪器,为确保其性能和精度的可靠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每年送授权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年检。
(2)测量仪器因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妥而造成的损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3)凡由于磨损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测量仪器,经鉴定后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履行报废手续。
(4)在局测量队仪修组未能组织到现场对项目部的仪器进行检修时,各测量仪器使用单位可根据所使用仪器的检定周期及使用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及时报项目部测量组送检或检修。
16.6检查制度
1)检查主要内容:外业点位控制网布臵是否合理,外业记录与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外业桩位检查,每次测量前必须进行控制桩的复查工作,发现变动,停止使用,并上报经理部精测组,经理部精测组进行复测并按同等精度进行调整,并上报监理分站,特大大桥工程分项工程测量资料由各项目项目部测量组负责计算,经理精测组负责复核,并报项目总工审核批准。
2)仪器的检查: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测量前
必须检查仪器,发现仪器有超限情况,由具有测量资质人员进行校正,校正仍超限者,停止仪器使用。
3)测量资料的检查:制定每月未进行一次内业资料大检查,由总工牵头,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检查测量台帐记录,测量资料齐全,完整。
16.7复核制度
1)桩橛复测
各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报项目部精测组要求导线复测,精测组应立即组织经验丰富的人员对桩橛进行同精度的导线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面三刀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并在批准复测成果后进行导线的加密工作。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2)严格复核制度。
(1)所有测量工作中的计算均须由两人独立完成,一人计算,一人复核。 (2)由测量结果形成的技术交底资料,必须由测量资料填写者之外的技术人员复核无误后才能发放。经理部测量组要定期对管内重要工程的中线水平和重要部位进行核测。大桥、特大桥基础施工前,将中线、水平和放样点核测一次。
(3)构造物定位放样测量必须用不少于两种方法进行检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或交接。
(4)所有测量的外业记录格式应符合行业测量规定要求,测站、读角、边长测量、水准前后视、转镜点等都应逐一记录并附草图,原始记录应清晰、整洁,不应涂改,原始记录、计算过程及成果书都应妥善保存。
(5)重要部位放样测量由两组人员完成,一组放样,一组核检。 (6)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尽量配臵全站仪、红外测距仪等先进的测量仪器,测量精度须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仪器要善加保管,使用前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校正。
(7)特大、大桥等重点结构物,要建立精密测量控制网、地表水准控制网。并由不同人员用不同方法进行测量复核。
(8)控制网应多级复测,也应与其他控制网组网联测,以保证其精度;布点时,导线边尽可能长,通视良好,边长应符合“测规”要求,三角测量和导线测量的测角和边长中误差均应满足“测规”以及贯通中误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