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也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助,有些地方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这些地方的老年人多能欢度晚年,但是这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毕竟只是少数,很多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走访了一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参观了村里的一些老年人的活动,并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这1.95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全乡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状况,笔者对甘湾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抽样调查对象主要对50户人口进行调查。
以下即是本次社会调查的结果: (一)调查人口情况 1、调查人口年龄: 20岁以下2人 20-30岁8人 31-40岁10人 41-50岁15人 51-60岁10人 60岁以上5人 2、家中是否有老人:
80%左右家里有老人,只有不到20%家中没有老人或者老人已经过世。
(二)老年人家庭赡养情况 1、与老人是否一起居住:
90%表示一起居住,10%则不在一起。 2、是否乐意与老人居住:
乐意的有45人,出于义务的有2人,怕麻烦的有3人。 3、是否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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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表示和睦相处,5人表示偶尔吵架,经常因小事吵架有2人,无感情只是履行义务的有3人。
(三)老年人生活现状 1、物质生活状况:
80%的人表示生活非常好(A、B),20%表示一般。 2、精神生活状况:
100%的人表示衣食无忧;100%的人表示有娱乐活动,但是大多数只局限于家人聚会或与邻居老人的聊天;没有人为老人买保险;100%的人表示与家中老人间有情感交流;其他情况则没有。
(四)农村对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措施的现状了解 1、只有5名老人领取退休金;
2、20%的人对我国的老年人赡养政策了解一些,但会死仅仅局限于老年基础运动设施方面,对养老院等只听过没有见过,剩下的80%的人对此根本不关注;
3、17人认为我国的老年人赡养措施一般,20人认为不实际,13人认为不好。
以上就是本次社会调查从调查问卷上得来的基础信息。 调查数据的显示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但是我不得不对此表示怀疑。通过对街坊邻里的调查得知,这50户家庭中有5户家中老人独自生活,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更不用提什么衣食无忧了,所以,参照此次调查数据,又通过网上的各种信息,我得出了自己的关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观点与看法。
三、 成果与建议
虽然仅仅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体进行了一次小额的抽样,但是通过对本次调查结果的分析,再加上网上信息的各种汇总,还是可以看出很多问题,不仅仅是局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现状,这在全社会的农村都是普遍存在的。下面将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现出不同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特点。
1、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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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许多不分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2、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
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健、参加娱乐活动等。
3、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
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二)造成农村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
从调查的情况和网上查询的一些资料看,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的纠纷案件占全部赡养纠纷案的80%以上。
2、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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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3、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
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
(三)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必须正视这一问题:
1、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
2、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村,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3、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从而为农村老人依法养老打下了法制基础。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
4、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老龄工作。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财富,他们在革命和建设中作出过巨大贡献,是历史的功臣。农村老年人既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又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关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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