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知识问答(全)

2026/4/25 16:04:31

注册验资的存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可按照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账户性质变更手续,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可将临时存款账户变更为基本存款账户。

注册验资的存款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在验资期满后,应按照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要求,向开户银行申请撤销临时存款账户。为了保证出资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盗用、骗取出资人的资金行为,对撤销的账户资金应退还原汇缴人账户。注册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要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39.为什么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变更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答: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存款人名称、开立账户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信息、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它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记录,是银行为存款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必要条件。如果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变更而不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会影响存款人的资金收付结算,影响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例如银行在支付大额款项时,除核对存款人签章外,必须时还需与存款人进行确认,若存款人的联系人、电话等变更后不及时通知银行,可能会影响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因此,为保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保证存款人的正常收付结算,存款人的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账户管理的要求,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它资料。

40.存款人如何处理银行结算账户信息资料变更手续?

答:单位存款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等开户资料信息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

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

存款人变更开户资料信息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由开户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内容须包括:(1)账户名称;(2)账号;(3)开户银行名称;(4)开户登记核准号(其中非基本存款账户还需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核准号);(5)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内容。

银行在受理存款人的变更申请时,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存款人符合变更条件的,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其中,单位存款人因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将变更信息记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只能记载一次变更信息,已记载过变更信息的,应重新换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为存款人重新换发开户登记证。

41.基本存款账户“转户”手续如何办理?

答:基本存款账户“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

存款人“转户”应按照《办法》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提交给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应根据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已开立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填制“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签章后交给原存款人。

存款人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一并提交银行审核。其中,“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是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所记载存款人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有效证明,也是基本存款账户的新开户银行登记开户登记证

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存款人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出具“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

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和开户证明文件、“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同意其开户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将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以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开户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重新开立手续,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为保证全面和真实反映存款人已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在核发基本存款账户登记时,必须要根据原开户银行出具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将存款人开立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登记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

42.存款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账户申请?

答:撤销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被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存款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账户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有上述情形(一)(二)的存款人,因已丧失了经济主体的地位或不具备营业资格,不能从事生产经营、商品销售和服务等经济活动,其银行结算账户不应再有资金结算往来发生,因此存款人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其所有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但存款人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

4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如何处理?

答: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作如下处理:

(一)存款人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由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1)账户名称;(2)账号;(3)开户银行名称;(4)账户性质;(5)开户登记证核准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除填写该账户开户登记证核准号外还应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核准号);(6)销户原因。

(二)存款人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者因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需要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银行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时,应在其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由经办人员签署名章,同时于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四)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因特殊原因未能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银行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44.存款人未按规定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应如何处理?

答:《办法》规定,存款人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或者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到开户银行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同时,为加强对存款人开户资格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已不具备合法开立资格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办法》规定,银行得知存款人有上述情况,而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并尽快通知存款人办理销户手续。

45.破产清算组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如何管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知识问答(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知识问答(全)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