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说,“工商皆本”论的提出,毕竟是一种新的声音,是商品经济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们对工商业的一种新认识,一种给予其历史定位的鲜明表述,具有时代意义。
重视商业思想在当时的文人笔下也有反映。明清之际是我国市民文学发展的高峰时期。当时不少文人学士都比较接近社会中下层,因此他们更能体会商业在市民生活中的位置,更能看清商业在整个社会中重要作用。小说家往往以“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的手法,虚实相间,叙述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借此倒可从中窥见不少当时的社会实际。如清代小说《歧路灯》本是一本宣扬传统伦理道德、鼓噪封建思想的作品,但书中一位笃信儒学的教书先生,在不经意中也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来:经商、做生意“也很好,我也不嫌你改业。既作商家,皆国家良民,亦资生之要。”[207]这当是时人对从商之事的真实反映。《红楼梦》中薛蟠对其母说,“如今要成人立事,买卖”了,他把做买卖,叫作“成人立事”;当薛母将此事告诉宝钗,这个一向最讲究正统的宝姑娘也说,“哥哥果然要经历正事……”这样的情节,又一次表明士人们已经普遍把经商看作如读书仕进(兴许还有务农)一样的是经历“正事”[208]。从意识形态的反映往往滞后于现实的客观来说,这一时期小说中所反映的事实,应该是在它稍前些时候所发生的,也即是这些事情应该发生在晚明,或可说前清时期。 与“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相适应,中国的社会传统从来都是倡俭禁奢。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日趋繁荣,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也开始发生变化,倡俭禁奢的传统习俗也受到了挑战。嘉靖年间,上海学者陆楫提出了崇奢黜俭论,为奢费辩护。他说:
盖俗奢而逐末者众也……苏杭之境为天下南北之要冲,四方辐辏,百货毕集,故其民赖以市易为生,非其俗之奢故也。噫!是有见于市易之利,而不知所以市易者正起于奢。使其相率而为俭,则逐末归农矣,宁复以市易相高耶……然则吴、越之易为生者,其大要在俗奢,市易之利特因而济之耳,固不专恃乎此也。长民者因俗以为治,则上不劳而下不扰,欲徒禁奢可乎!呜呼!此可与智者道也。[209]
陆楫从苏、松、杭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繁华的既成事实出发,指出当地百姓已经“赖以市易为生”,而要使市易兴盛繁茂,就要让市民去多消费,市场的繁荣“正起于奢”;他指出,如果还是一味让百姓过节俭、朴素的生活,那么社会就会倒退到原来的小农状态,繁茂的市场也
就没有了。可见,陆楫是从商业发展必须依靠市民更多的消费,而发展了的商业可为市民百姓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方便和更好的服务这一出发点来提倡崇奢的,他的“崇奢”实际是提倡适量的多消费,而不是要人去“奢侈”,挥霍浪费、过分享受。毋庸置疑,这种观点也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反抗,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
二、 对商人地位的新估价:商高于工农,甚或不逊于士
在封建的早、中期,商人被看作是“贱类”,一贯受到歧视,被褫夺权利。直到唐朝初年,政府律令中还有“工商杂类,无预士伍”[210]的条文,即规定工商不能参加国家选拔人才的科举。中唐以降,社会产品日渐丰富,物品流通日趋活跃,商品市场得以,这使得在城市生活的市民们对商业、商人的看法发生变化,有所改善。但在朝廷和士大夫群中,鄙视商人的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元末明初有一个叫张昱的,写了一首题为《估(贾)客》的诗: (商贾)不用夸雄盖世勋,不须考证六经文。孰为诗史杜工部?谁是玄经扬子云。马上牛头高一尺,酒边豪气压三军。盐钱买得娼楼宿,鸦鹊鸳鸯醉莫分。[211]
对商贾充满了讥讽、轻蔑之情绪。那时商贾在人们尤其是在士人眼中,不学无术,无功受禄,“不务仁义之行,而徒以机利相高”[212],竭尽享乐挥霍、酒色财气之能事,简直就是一堆社会渣滓。
由于商人给市场带来繁荣,给人们带来生活生产的便利,明中叶以后,社会对商人的传统偏见在逐渐改变。“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农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213]王阳明的这句话清晰表明,士、农、工、商只是所业不同,其中原则和作用却是一样的。小说《醒世恒言》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致仕尚书,生了五个儿子,他只叫长子读书,而嘱其余四子务农、做工、经商、坐贾,各执一业。那四个儿子很不理解,于是尚书说了这样一段话:
农工商贾虽然贱,各劳营生不辞倦。从来劳苦皆习成,习成劳苦筋力健。春风得力总繁华,不论桃花与菜花……暖衣饱食非容易,常把勤劳答上苍。[214]
显然,这位致仕尚书已有农、工、商、贾四类人平等的识见。当时已有不少文人学士肯定了
商人的劳动价值,他们说,商人通货“有益于生人之道”[215],“士子攻书农种田,工商勤苦挣家园”[216]。
思想家李贽十分体谅商贾们工作的艰辛刻苦,他感叹说:
(商贾)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217]
他呼吁舆论不该鄙视商人。
兼理边务的官员庞尚鹏也对商贾特别是从事边远贸易商人的辛劳充满了同情,他说: 夫商人冒不测之险,而行货绝域,远逾数千里。单骑孤囊,昼有风尘之警,颓垣苇户;夜无衽席之家。彼强颜为此者,欲规十一之利,以自封殖焉耳。[218]
小说家也认为“生意二字,比不得读书,极是忧买忧卖,是艰难道路”[219]。这些都表现了他们对商贾的高度理解。
人们还钦佩商贾治业的才能和智慧,“店面上一发来得,(坐贾)真个是不由科甲的状元,不做文章的秀才”[220];赞扬他们高超的经营技巧:
不屑屑锱铢计,而冲险驾峻若履坦夷……抱负雄奇,视险如安,蹈危如易……逸智中材以降不可同年语矣![221]
其握算,如析秋毫;其计赢得,如取诸外府;其发也,如贾大夫之射雉;其掇之也,如丈人之承蜩知言矣。[222]
明中叶以后,不少儒学士子加入到商贾行列,这不仅壮大了商人队伍,并在客观上提高了商人的文化水准和整体素质,匡正了商贾的义利道德观念;商人的自律也促成了他们具有较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在社会舆论对商贾们逐渐转好的过程中,“廉贾”的形象开始频见,有些商贾的“义举”、“善行”、“德泽”在社会受到好评和称颂。这从那个文人学士为商贾撰写的不胜枚举的“家传”、“墓表”、“墓志铭”中可以得到反映:
(社成公)起家千金,富好行其德……公(方太礼)与伯兄季弟相济勤朴……(行贾汴上)汴上远近诵公朴质,人争趋公……公居常衣不帛,食不肉,每食脱粟之饭,瀚濯之衣,泊如也,且曰攻苦茹淡,仅仅克还先业,俾无冻馁足矣。[223]
(汪姓商人)淳朴温厚,言讷讷不出诸口,绝市嚣俗,知交皆郡荐绅世胄长者。无事闭户坐阅书史,不碌碌趋浮沉。有贷母钱,酌贫剧应之,不琐琐计子钱。郡中富室皆靡然向风慕效矣。[224]
不少商人在赚到钱后,为当地或家乡修路筑桥,救济贫穷灾民,有的还为朝廷捐金助军。这表现了商人们行善积德、恩泽后人的儒家道德观念和情操。因此,商贾在一般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得到了提升。
商人尤其是儒商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升高,从上文已提及的哈佛大学所藏七百余通手扎的收信人—方用彬身上反映得分外明显。用彬本来的社会地位当属中层。他虽有一定的文化造诣,但也贩香售墨,买卖书籍古玩,经营典当,表现出浓烈的商人本性,有时逼人偿债急如星火,其好友吴守淮在信中提到,“(为了债务)昨承顾嫚甚……何得更烦盛婢过舍喋喋也”[225]。但人们并没有因其“里中俗态”而投以鄙夷之目。相反,他受到多位全国性著名的文功武臣的器重,与明代宗室、许多进士、举人、书画、篆刻家以及下层文人墨客都有交往酬酢,人称“足下交游半海内之英”[226],“声誉满长安,操觚士咸喁喁响风争趋附焉”[227]。其交游之地及南北两京、南至广东,西至湖广,东至苏杭。人们赞美他的文才技艺、感激他的借贷接济,以为他集义利于一身,故称之为“雅义之士”。这些都反映晚明社会对一个商人的认同与尊重和一徽州儒商所享有的实际社会声誉。
正是在如此的社会大背景下,思想家何心隐无意中给传统的士、农、工、商四民重新排座次: 商贾大于农工,士大于商贾,圣贤大于士。[228]
流露出他四民观的第一层意思:商仅次于士,排在第二位置。
关于商士关系,社会传统的、基本的认识是士高于商。从商人们热衷于安排子弟读书业儒,获取功名,甚至不惜采用取媚、投靠、贿赂官府势要等手段去达到目的,就是反映了商人社会地位不如士的现实。然而,随着商人们实力的加强,对社会贡献的扩大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上的提升,这种观念也逐渐发生变化,商的地位竟不次于士。明中叶山陕商人在训诫诸子时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229]晚明归有光在为一商人作寿序中言:“古者四民异业,至于后世而士与农商常相混。”“士与农商常相混”之语,包含了士与商的相混。“相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