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同年龄、性别、职业和文化程度。 4.2公众意见综述
被调查的20份团体和50份个人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4.3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14),本项目于2013年2月26日—2013年3月12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示地点为长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长兴经济开发区陆家斗居委会。
项目又于2013年3月22日—2013年4月8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地点为长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长兴经济开发区陆家斗居委会。
目前公示时间已经结束,根据对公示情况的调查,目前尚无当地群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建设的提出反对意见和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5环评总结论
综合以上各章节分析评价,本项目符合《长兴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完善居住环境功能和绿地补偿,不仅使该区域居民能在较好的环境中安居乐业,亦可推动长兴县城市化建设步伐,起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是明显的。本项目的开发符合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产业政策,能够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为社会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
本工程在建设期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生活废水、噪声和生活垃圾等。经评价分析,采用科学的管理和适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由一定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销售过程将周边及项目自身存在不利因素充分告知,避免纠纷。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长兴华发置业有限公司:18858189673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0571-89670427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0572-6567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