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6/4/26 16:26:38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巫溪府办发〔2009〕75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和县长公开电话

公开信箱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县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了政务值班和县长公开电话、县长(市长)公开电子信箱(以下简称“公开信箱”)承办工作,在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各项工作、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单位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等现象,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有的单位政务值班电话长时间呼叫转移,值班信息报送和传达不及时、内容不规范、保密不到位;县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办理和回复不及时、不认真、不透明、不规范。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政府的公众形象,必须切实加以整改。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改进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县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进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

1

政务值班、应急值守是保障政府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有效处理日常公务、紧急政务、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环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提高认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始终把加强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作为常态和非常态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一是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值班工作岗位上去。二是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三是不得聘用非在编人员从事政务值班工作,不得将政务值班电话进行呼叫转移,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四是发生突发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将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县政府值班室,尤其是事关全县工作的重大事件,各部门各单位在向市级部门报送信息之前必须事先报告县政府政务值班室,严禁未报告县政府值班室并请示政府领导同意单独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重大政务信息。五是在报送和传达政务信息和领导批示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接触信息载体,一旦因保密不严格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做好县长公开电话工作

(一)加强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拨打县长公开电话的群众都是因为遇到了具体困难,各乡镇、各部门对县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

2

对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细致的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认真做好交办的同时,还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和解决。在解决群众具体问题的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还要在制度上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增强责任心,按时保质完成县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拨打县长公开电话大多表明群众遇到了最当急的困难,快速反应是处理县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的第一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领导批示限时办结,领导没有明确要求时限的,以5个工作日为限,并将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同意后的办理情况书面回复县政府值班室,务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因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被退办的,受理单位须按要求重新办理,重办结果要在退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重新回复县政府值班室。

三、切实加强公开信箱办理工作

公开信箱对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阳光政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认真办理回复公开信箱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是了解社情民意、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当前,大多数单位能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快速规范回复,成效明显,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但也有少数单位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

3

主要表现在:一是办理不及时,拖沓推诿,三请四催,个别部门甚至还有交办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复的情况;二是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既没有到现场调查了解,也没有认真研究解决,习惯于打电话了解,想当然回复,造成重复交办;三是把关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有的单位接到交办件后不向单位领导请示,导致办理过程无领导过问,回复内容无领导签字,事后追问无领导知道;四是回复格式不规范,标题、签发人、日期等要素不齐全、正文表述欠严谨;五是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随意调查和公开来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姓名、身份等隐私的情况不时发生。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整改。

(一)加强领导,健全公开信箱办理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公开信箱办理回复的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本单位公开信箱办理回复工作制度,确保公开信箱办理有人管、有人抓、有制度可循。

(二)快速处理,提高公开信箱办理的时效性。各单位收到公开信箱交办的邮件后,应及时分类处理。对于政策咨询类、建议类,可以直接回复的立即拟定回复内容,送单位分管领导签发后回复;对于投诉类等需要调查处理的,应该迅速请示单位负责人,组织人员迅速调查了解情况,提出解决办法,由分管领导签发回复;需要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的经领导集体研究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回复。除特殊情况外,交办邮件一般应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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