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在流离失所的时候也是这样。
孔子还认为,要达到仁的思想境界,必须学习;不学习的弊害是“愚”,那就达不到仁了———只有修身,才能达到仁。按照孔子的理论,从多方面修身,力行实践,人人都可以达仁。
克己复礼为仁。“克”即克制;“己”指自己的思想言行,“复礼”即归于礼。孔子认为,有一天人们能够克制自己的思想言行,使之归于礼,天下就都归于“仁”了。孔子在这里说明:仁应该受“礼”的限制,也就是说,应该按照“礼”的规定去爱人。不符合“礼”的,不要看、不要听、不要言、不要动,人人自觉地做到这一点,天下就归于仁了。
所谓按“礼”的规定去爱人,也就是对人的爱有先后、厚薄、等级。对尊者、贵者和亲人,要爱之在先,感情深厚;对卑者、贱者和血缘疏远的人,要爱之在后,感情淡薄。如果以爱亲之心去爱他人之亲,用爱尊者、贵者之心去爱卑者、贱者,那就是不合于“礼”了;非“礼”的行为不好,不是“仁”。孔子的爱人是不平等的,他的“泛爱众”(博爱)是以不平等为基础的。我们说孔子的仁学包含着人道的成分,却并不是近代人道主义,因为近代人道主义是以博爱、平等为原则的,其特点是打破等级制度,承认“人人生而平等”。
孔子所谓的“礼”,是对周礼的继承和发展,主要指遵守宗法等级秩序的生活规范和道德规范。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这是说,只是态度庄重而不知礼,就未免徒劳;只知谨慎而不知礼,就会畏缩;敢作敢为而不知礼,就会闯祸;心直口快而不知礼,就会尖刻刺人。孔子认为,恭、慎、勇、直这些品格都要用礼来指导,才会起好作用,否则会起坏作用。
对于周礼,孔子主张改动之后再遵从。他说:“殷礼继承了夏礼,在内容上作了一些增减;周礼继承了殷礼,在内容上又作了一些增减,将来继承周礼的,也不过再作一些增减,基本内容传一百代也就是这样了。周礼是集三代大成的,内容多么丰富美好啊,我是遵从周礼的。”
为了贯彻“尊尊亲亲”的原则,孔子提出了“正名”。所谓正名,意思是君要使自己符合君道,臣要使自己符合臣道,父要使自己符合父道,子要使自己符合子道。在君臣、父子关系上,每个人都要按自己的身份地位行事,使自己的言论和行为符合礼的规定。
孔子把正名学说用于政治伦理,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他把正名提高到治国成败的高度。所谓名分,实际是等级制度。君、臣、父、子都按自己的名分地位执行礼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会出现稳定的社会秩序。孔子在君臣、父子关系上的主张可以说明这个道理。“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是君臣关系的礼法。
除了“仁”、“礼”之外,孔子把“中庸”作为最高的品德,而且认为中庸是人人都应具备的。其实如果作比较确切的表述,应该说中庸是一种方法论,是孔子对待事物的矛盾所持的根本态度。礼是仁的形式,仁是礼的内核,中庸则是使内容(仁)与形式(礼)相统一的方法论。
“过犹不及”是孔子中庸思想的核心,既反对过头,又反对不及,应该“允执其中”。“执其中”就是既不过头,也不能
不及,掌握得恰到好处,无过无不及,“执其两端用其中”。“中”是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作为“仁”的表现形式的礼。
孔子认为,中庸之道还要做到“和而不同”。《论语·子路》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即保存事物对立的统一。事物总是存在各种矛盾、差异,应该承认这种矛盾、差异,尽量协调这种关系,争取矛盾的和谐、统一或平衡,使统一体的稳定性不受到破坏。“和”就是把各种矛盾因素协调适当,把人与人之间各种矛盾关系处理适宜,保持社会的平稳;也可以说,恰当地处理内部矛盾,不破坏统一,就是“和”。“同”与“和”有本质的不同;它取消了事物的矛盾和差异,不要对立面,也不要差异性,只达到单方面的统一。 孔子认为,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的因素,完美的事物是多种因素包括对立因素
的和谐统一,不能让一种因素向极端化发展,强调一个方面时,又照顾到事物的另一个方面,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论语·卫灵公》说:“君子矜而不争(庄重而不和人争执)”,“群而不党(合群而不搞宗派)”,“贞而不谅(讲大信而不讲小信)”,“泰而不骄(坦荡而不骄傲)”;“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朴实多于文采,便显得粗野;文采多于朴实,便显得浮夸。使文与质结合,恰到好处,既朴实又有文采,既不粗野又不浮夸,才是一个君子)。刚柔相济、恩威并用,宽猛相济等都是反对一种倾向的极端化,要求对立的统一———这就是“和而不同”。孔子赞美不论政治清明或不清明,为人都要坚持正道。能行道,就替君竭忠办事;不能行道,就不出来做官。已经在朝做官的人,若君无道,怎么办呢?他主张忠谏。但如果谏而不听,则可以引退而洁身自好,不能跟着去做不合于礼的事。 (二)民本—仁政—王道
孔子的仁学思想、礼学思想和中庸思想在政治领域的运用和发展就是孟子的“民本思想”、“仁政纲领”和“王道思想”。民本—仁政—王道三位一体,是对孔子德政学说的继承、发展和完善。
孟子的“民本思想”是他的学说中至今仍光彩灼灼的部分。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孔子仁学传统的继承,是孟子民本思想的三个来源。生活在战国时代的孟子,注意到民心向背的作用,认识到人民的拥护或反对是政治成功或失败的决定性因素。他总结汤武革命时说,桀、纣失去天下,是因为失去了天下的百姓;失去百姓,是因为失去了百姓的心。他又进一步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有一次,齐宣王问孟子大臣的职责,孟子说:“大王问什么样的大臣?”宣王说:“大臣还有不一样吗?”孟子说:“不一样,有和王室同宗的大臣,有和王室异姓的大臣。”宣王说:“就请问与王室同宗的大臣吧。”孟子说:“如果国君有重大过失,他就要劝谏;反复劝多次不听取,就把国君废掉,另立一位。”宣王一下子变了脸色。孟子说:“大王不要惊怪。您问我,我不敢不照实回答。”宣王的脸色平和下来,然后又问异姓的大臣。孟子说:“国君一有过失就劝谏,反复劝多次不听取,就辞职离开。”
当着齐宣王的面,孟子的对答十分大胆。他认为如果君王残害人民,屡谏而不改,那么贵戚大臣可以另立君王,异姓大臣可以挂冠而去,拒绝为之服务。是否爱护人民,是孟子衡量君是否能够为君的重要标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惟有 德者居之;如果暴虐害民,就是独夫、民贼,人人可得而诛之。这是孟子对“民贵君轻”思想的最彻底的解释。这一思想在当时是进步的,但较之今天的民主思想已显得落后。它无法从制度上保证“惟有德者居之”、“民贵君轻”。 孟子的仁政学说,是孔子“德治”思想的发展。怎样实行仁政呢?他提出“保民”、“养民”和“教民”的具体纲领。
“养民”,就是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并尽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人民丰衣足食,才能实现国家的安定和进步。
孟子多次提出“不违农时”,保证农民能够正常地从事生产,把它作为施政的最起码条件。对于老弱孤苦者,孟子则主张养老。他说:“过去周文王治理岐地,耕田的人交税的比例是九比一;从政的人有世代承袭的俸禄;在关口与市场,只检查却不收税;湖泊里打鱼不加禁止;处分犯罪的人不株连到妻子儿女。年老了失去妻子的人叫做鳏,年老了失去丈夫的人叫做寡,年老了没有儿女的人叫做独,年幼的失去父亲叫做孤;这四种人是天下最穷苦却无处求助的人。周文王发布政令施行仁政,一定先想到这四种人。”
为了达到“养民”的目的,孟子认为必须保证农民获得足够的生产资料———土地。他提出“制民之产”的具体主张,因为有了固定的产业,百姓的思想就稳定了。
孟子所说的“教民”,是让人人都懂得封建伦理道德(礼义)。人民的生活条件改善,又明白礼义,犯罪的人自然就会减少,社会就可以安定,国家就可以长治久安。因此,孟子认为教民比养民还重要。他说:“仁德的言论不如仁德的音乐更能深入人心,良好的政治不如良好的教育更能获得民心;百姓敬畏良好的政治,百姓喜爱良好的教育;良好的政治获得了百姓的财富,良好的教育获得了百姓的拥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