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35~31分) 符合题意,中心基本明确,内容较充实,语言通顺,结构基本完整,不少于600字。 以33分为基准分。
三等(30~26分) 基本符合题意,中心不够明确,有基本内容,语言基本通顺,结构不够完整,不少于400字。 以28分为基准分。
四等(25分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与题意完全无关;②语病极多;③字数不足400个。
评分说明:①不拟题目者,扣2分。②每出现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最多扣3分。③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扣1分;全文标点不清者,扣2分 。④字体工整、卷面整洁者,酌加1~3分;字迹模糊、卷面不整洁者,酌减1~3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