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研究
前言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对工程设计顺应国际日益严密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要求发挥着日益显著的重大作用。
因环评等失实可能导致外资贷款投资项目决策失误,如泰国借贷协力银行资金的Samut Parkarn废水管理项目就造成消极影响。Samut Prakarn废水处理项目位于泰国中部的Chaopraya河口。这个项目获得了协力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支持,同时也是泰国争议最大的发展项目。该项目的主体是一个废水处理工厂,将用来处理20公里外的一个工业区的废水。但公众认为,这个工厂会严重破坏附近的海域,而当地居民一直依靠这片海域以采集贝类和打鱼为生。人们怀疑厂址的确定和土地购买中的贪污有关。经过多年的地方抗议和国际反对,2003年2月泰国政府决定停止该工厂的施工。虽然目前停工,但该项目的命运仍然悬而未决。
由上例可见,世行环评技术的研究有显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重大领域内。其一是国内利用世界银行资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中,必须提供满足世界银行需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二是在承接国外重大工程的前期阶段,作为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必须提供和国际接轨的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文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及实施方案研究,有助于中国工程设计的国际化接轨进程。
结合进一步深化理解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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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教训,进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及实施方案研究,有助于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技术储备,在承接国内外重大工程设计中,将从环境、生态等诸多方面对总体工程的投标、相关专业的工程设计起到重要的支撑和前瞻性的指导作用。如在巴西宝钢BV钢铁公司的设计咨询中,该项目厂址位于圣路易斯DISAL工业区内北F区地块,靠近特殊环境-湿地(wetlands),由于中国和巴西都是《拉姆萨尔(Ramsa)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签约国,因此,在BV钢铁公司设计咨询初期,笔者参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就该项目提出了多项维护湿地生态平衡、减少沼泽湿地干扰的生态保护措施,对总图布局、污染防治等设计起到前瞻性指导作用。从生态环境保护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咨询公司的水平,树立了在涉外技术咨询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形象,有利于相关涉外工程设计、咨询工作的拓展。 1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及环评文件编制研究
世界银行(简称世行),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共5个机构组成。对拟使用世行资金的项目,需按世行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没有问题,而且具有可持续性,以便有助于世行决策。 1.1 世行环评类别筛选
评价单位在较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拟议项目的类型、规模、位置(世行特别注重对环境重要区域,如湿地、林地和其它自然栖息地的接近或侵占)、敏感程度或关键环境问题(指项目可能产生的不可逆影响、影响脆弱的少数民族、非自愿移民或影响文化遗址等),依据其可能造成的最严重的不利影响,确定拟议项目的类别(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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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或FI类),以准确反映拟议项目的潜在风险。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应和国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一致,并须征得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1.2 世行环评的准备 1.2.1 项目概念文件(PCD)
拟议项目世行环评需准备世行称为的项目概念文件(PCD),PCD包括和世行环评相关的初始备忘录、环境筛选、环评报告大纲,以及国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
在拟议世行贷款项目概念文件准备期间,环评单位除确定并记录拟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及所需的环评方法外,还应同项目业主(借款人)讨论确定关键环境问题(含移民安置、少数民族和文物)、环评范围、评价程序、与受项目影响的群体(PAPs)和非政府组织(NGOs)进行磋商的建议、时间进度及相应的世行环评报告大纲。且A类项目概念文件(PCD)相关的国内环评需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审批。
1.2.2 环评工作大纲(TOR)
一般情况下,环评单位将协助项目业主起草环评报告所需的工作大纲(TOR),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工作大纲的覆盖范围,以保证机构间充分协作,以及与受影响群体和当地非政府组织充分磋商。
环评工作大纲(TOR)中应包含拟提交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章节,并征得世行聘用的环境专家的确认(一般以备忘录形式)。
世行环评的环评工作大纲和环评报告大纲在深度上和广度上有所区别,工作大纲是提纲挈领性文件,并侧重于怎样开展环评工作,其广度大于环评报告大纲;环评报告大纲是具体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大纲,其局部深度大于环评工作大纲。对于较简单的项目,环评报告大纲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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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环评工作大纲。 1.2.3 第一次公众协商
在A类及B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借款人需就项目所涉及的环境诸方面问题与受影响的群体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并考虑他们的意见,借款人应尽早开展此类协商工作。对A类项目至少需协商两次,第一次公众协商:环境筛选后不久,环评工作大纲最终确定之前。为使借款人和受项目影响的群体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协商进行得富有成效,借款人向公众咨询的概要材料的格式和语言应通俗易懂,并保证被协商和咨询对象能获得材料。概要材料应包括拟建项目的目标、内容和潜在影响。一般情况下,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概要材料以附件方式附列。第一次公众协商主要是信息披露和其后的协商。
现以山东省日照市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众协商概要材料作为范例(该范例缺乏潜在影响的简要分析说明)。
日照市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前期由项目业主将工程简介及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在日照建设信息网(http://www.rzjs.gov.cn/)上进行公告,使公众广泛了解本项目,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于2005/11/11发布公告如下:
日照市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日照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山东省发改委以鲁计外资 [2005]345 号文件批复该 项目立项,总投资 6921.59 万元人民币,其中拟申请世界银行贷款 3974 万元人民币( 480 万美元),地方自筹 2947.59 万元人民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处理场库区防渗、场内道路、沼气利用、生产服务区、填埋设备及市区垃圾处理收运系统工程( 20 座垃圾收集站)。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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