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办理指南
一、申办条件:镇街农业户口且长期在本地居住,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700元的农村居民。
二、办理流程: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监督人员:管区书记、驻村联户干部;参加评议人员: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委会张榜公示评议结果(不少于3天)→民生代办员填写《邹城市农村低保暨审批表》→民政办2名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镇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由民政、财政、纪检、审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审核会议,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的低保名单进行逐户审核并签字→镇街主要领导签字→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相关说明: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年龄、财产、土地、申请人家庭当年总收入(农业收入、务工收入、赡养费收入、其他收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服务单位及申请理由。
本人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户口主页、索引页、家庭成员个人卡);
2.残疾证、生病患者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因病影响劳动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说明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有固定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法人签字。种植、养殖、务工、赡养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由所在村出具,村委会盖章,主任签字。
4.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所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其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需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法人签字。其农业收入、务工收入、其他收入,由所在村委会出具,需村委员会盖章,主任签字。
5.其他证明:18周岁以上的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家庭户主或子女配偶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婚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申请低保所需相关证明。
6.办理时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村负责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号前到镇街群众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五保申请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农业户口且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农村居民;
2.年满65周岁或者未年满16周岁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农村居民,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3.申请入住镇中心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入院前需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且未患有精神病、乙肝、肺结核等恶性传染性疾病。
4.五保老人入院前需将本人所种的承包地及本人宅基地上交村委会。 二、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民生代办员填写五保申报公决表→张榜公示村民无异议后→村民情代办员统一到镇街民政办申报→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本人填写审批表→报市民政局审批。
大病救助办理指南
一、救助病种:
1.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定期出血、腹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
3.重症感染性肝炎,肝硬化合并并发症; 4.急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贫血;
5.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 6.急性脑血管意外;
7.重度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8.糖尿病合并炎症。 二、救助对象: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2.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重大疾病特困居民。
三、所需材料:
1.患者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复印件;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证》; 3.住院病案首页、病员检查证明、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单据(加盖新农合公章); 5.患者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信。
说明:大病救助对象因病情需要转至非定点医院治疗的,须经定点医院同意,办理转院手续。报销时须提供邹城市新型合作医疗转诊审批单。
四、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 →村委会出具因病致贫的材料 →民生代办员(本人)带原始病历、住院收据到镇街民政办申报 → 填写《邹城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暨审批表》→ 民政办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
计生服务办理指南
一、服务手册申报程序
1.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上报新婚后,应在生育前(女方、男方均初育者)到女方管理计生办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表》,《注册表》由村计生主任据实填写。
2.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审核后,情况属实的加盖公章。跨镇街的,在计生办提取盖公章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到女方所属计生办审核属实后加盖公章。
3.女方到服务站查体,由服务站人员填写当月健康查体意见。
4.持双方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找管区计生主任填写管区意见。 5.持双方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寸双人彩照两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表》(特殊情况除外),于每月1日至15日交镇街计生办统计科审查,审查合格后于当月25日—28日领取证件。
二、二胎生育证申报程序
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在符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条件下,在妊娠前到计生办领取《邹城市二孩生育审批表》(《审批表》2张、《申请生育声明书》2张、《婚育证明》1张、《公示证明》1张、《持证人员生育节育承诺书》1张),所有表格由村计生主任填写。
(1)《审批表》a、本人申请生育理由:申请人男女双方本人签字按手印。b、男女双方单位审核意见:由村主任、村计生主任填写后签字,加盖村公章。c、群众评议同意人签字:由村里五个50岁以下的具有担保能力的人签字按手印。(2)《申请生育声明书》,声明人:由男女双方本人签字按手印。(3)《持证人员生育节育承诺书》,承诺人:男女双方签字按手印。(3)《婚育证明》、《公示证明》由村计生主任填写后村支部书记签字、村计生主任签字。
2.女方持《审批表》(上贴2寸夫妻双方和子女彩照)、结婚证、女方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每月1-10日之间到邹城市计生服务中心检查,后填写《审批表》中妇查结果。
3.申请人持(双方身份证、双方及子女户口单页及索引、结婚证、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及第一个子女三人户籍证明、填写后的《邹城市二孩生育审批表》、《申请生育声明书》、《婚育证明》、《公示证明》、《持证人员生育节育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