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交接班制度:
1、本工作面有关人员在井下现场交接,交隐患、交任务、交质量。 2、交接班内容:(1)工作面的安全情况,二层皮、伞沿、罩头,残炮的处理情况,瓦斯煤尘、顶板、淋水、支护情况等。(2)工程质量,支柱排柱距,设计留设煤柱尺寸,支柱迎山,上下巷文明生产等。(3)物品交接。 (二)、敲帮问顶制度:
1、每次放炮前,支护前后,翻打前都要进行敲帮问顶,作业人员必须在可靠的人员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
2、进入工作面支护下作业,发现顶板来压预兆,及时将人员撤出危险区,班长是敲帮问顶第一责任者。 (三)、工作面初采措施:
1、工作面初采时打齐上下20米的超前支护,并调正工作面。
2、工作面开帮配柱时必须按排柱距配正归支护,正归支护要上尺上线。 3、工作面上下巷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 (四)、初次放顶措施:
1、工作面自开切眼起,沿走向推进 后,开始执行本措施。 2、井口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 组长:井长
组员:安全井长、生产井长、采煤队体
3、初次顶期间,在采空区留设信号顶子,信号柱按走向5米倾向15米留设,信号柱要砍去三分之二。
4、放顶领导小组必须跟班指挥生产,班组长和现场指挥领导要及时观察顶板压力情况,发现异常,有权停止生产。工作面初次来压步距经计算为 米所以再
回采工作面推进 米时直接顶跨落前承受压力很高因此在未达到初次来压步距时对工作面执行初次放顶措施。
5、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设打加强支护,工作面上下端打20米加强柱。 6、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必须有井级领导指挥,并有老工人监督。
7、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内不准有缺柱,倒柱,失效柱及光头柱,若有必须及时更换或重打。
8、初次放顶期间,禁止其它工作同时进行。 9、初次防顶期间,必须对工作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初次放顶期间,放顶线以外的浮货必须使用1.5m以上的长耙子掏净,作业人员的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入放顶线以外。 11、严禁任何人在采空区内行走或作业。
12、初次放顶期间,安检员必须现场监督,瓦检员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面瓦斯达1%时,必须停止风煤钻打眼、装药、放炮,工作面瓦斯达1.0%,回风达1%,必须切断工作面上、下巷所有电源,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中,上隅角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否则停止生产,待瓦斯降到1.0%以下时方准恢复生产。
13、回撤支柱时,回收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软帮第二排顶子里侧,清理好退路,用1.5m以上的长把勾子,勾到安全地点后,方可人工撤运。
14、当工作面走向推进20m软帮顶板不落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强制放顶措施见顶板管理措施。
15、初次放顶时采取一次爆破执行强制防顶措施。
16、回柱顺序由下往上进行。
17、初次放顶工作必须待老顶完全垮落、压力稳定后,经初次放顶领导小组验收后,方可结束。 (五)、周期来压措施:
1、周期来压期间要加强工作面推进进度,尽快将工作面缩至最小控顶距,以保
证煤壁的完整性。
2、顶子迎山符合要求,初撑力达到9吨以上,顶子必须接顶接底,严禁打在浮煤及浮矸上,顶底板严禁留煤皮。
3、回收切顶线以外的顶子时要全部回收干净,以保证直接顶充分跨落。 4、顶板活动剧烈时,禁止回收等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工作面。 (六)、采煤工作面收尾措施:
采煤工作面采至采止线或预构造,为确保搬家收尾回柱安全进行和采后及时封闭,特做此回收支柱及收尾措施:
1、 回柱前必须对工作面的顶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确保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2、 回柱时,必须两人一组,一人观察顶板情况,另一人用长把工具为支柱卸压、撤顶子,回柱时必须在护身顶子掩护下且保证退路畅通方可使用2.5m以上的长绳子或长把工具回柱,否则,严禁回柱。 3、 坚持先打后反原则,严禁超前反打。
4、 回柱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无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5、 支柱挂的防倒绳,防滑木随收随撤。
6、 如果顶板压力大或顶板特别破碎时,回收支柱有危险的情况下,由现场领导决定是否回收支柱。
7、在回收过 程中,撤柱人员必须躲在与回收地点20米以上的安全地点,两人一组,严禁随意走动,而且不能向回柱地点照灯或乱晃灯,阻碍回收人员视线,以防止发生危险。
8、 撤柱人员必须服从回柱人员安排,只有回柱人员把支柱拽到安全地点,撤柱人员方可抬柱,而且必须走规定的安全通道。
9、 回柱及撤柱人员,必须由有多年井下工作经验身体稳健,手脚灵活,行动速度快,反映灵敏的人员担当。
10、 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面风量不能过大,以免给回柱带来不便。
11、 严格检测CO2和CH4的浓度,当CO2和CH4的浓度超过1%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12、 回柱时,准备充足的木方,遇顶板压力大时,打木垛,保证安全,以便回柱能安全进行。
13、 回柱顺序由上往下,依此进行回收。
14、 下出口空顶时,必须及时打上支护,其间距为1.0m,排距1.2m。 15、 回柱时,必须有一名井长领导现场指挥, 临时支护由跟班队长亲自负责。 16、 上、下巷超前支护不得小于20m,其间排距1.0m,保证上、下出口畅通。 17、 回撤完毕后要将上下巷的铁器全部撤出,将上下巷施工永久密闭,采后永久密闭必须使用红砖,墙厚不得小于50㎝。 (七)、回采技术要求:
1、开工前,本工作面生产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必须按本规程设计要求设好,经矿开工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2、初次放顶前回采时,采用“四排八柱”支护,工作面软帮上、下两头打20m加强柱,初次放顶结束后方可撤掉加强柱。
3、工作面上巷必须上齐20m超前支护、20米为单排,其间排距1.0m。下巷超前支护采用双排锚索支护。
4、开采前,必须先在开切眼内铺好溜子,第一刀,进度1.2m,放完炮后,打上临时支护,再出货,出完货后,在工作面打完第二趟眼,进度1.2m,在距硬帮0.8m处打上第一排支柱,间距为1.2m,至此形成“四排把八柱”。
5、工作面支护必须齐全,严禁有缺柱,倒柱,失效柱现象,若有必须重打或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