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名都一期一标段劳务分包合同
4、基层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地面施工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处理到位,落地灰、结构浮浆、建筑垃圾清理,边角剔打;在墙上弹上水平控制线,并根据控制线和净高尺寸进行作灰饼、冲筋,灰饼间距<2m。铺设前应先涂刷界面水泥浆,水泥浆应涂刷均匀;水泥浆涂刷时不得污染墙面、管道及门窗;
5、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得大于15mm,砂采用中粗砂为宜;面层为原浆拉毛面,拉毛纹路必须顺直,每户纹路朝向必须一致,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拉毛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楼地面边角必须方正。
6、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面层表面不得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面层表面平整度≧4mm,边角方正≧4mm。有坡度要求的,其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7、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得大于10mm,旋转楼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8、每户人应一次施工完毕严禁留施工缝,如果必须留设施工缝,施工缝应设置在门洞口处,施工缝必须顺直。
9、混凝土表面必须采用滚筒辗压提浆,严禁采用洒面灰收面;面层施工完毕后,待水泥终凝12小时后应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抗压强度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10、施工工序要求:先关水湿润、刷界面纯水泥浆,再根据灰饼铺混凝土,用铁抹子清理墙根部水泥浆,用2m刮杠刮平,局部进行填补,再用滚筒辗压提浆,然后用木抹子搓平搓密实,边角提浆,最后在混凝土终凝前用铁抹子压光,拉毛。
四、屋面
1、操平、放线、作饼,必须保证檐口、屋脊水平和檐口线条大小一致。 2、表面顺平、坡向、坡度正确,排水通畅、无积水。
3、找平、找坡层辗压密实,陶粒混凝土2%找坡最薄处30mm厚。 4、洞口方正、高度一致。 五、成品保护
施工必须对现场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严禁损坏和污染。如有损坏或污染必须按业主的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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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现场管理 7.1安全生产
7.1.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积极参与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严格管理安全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必须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7.1.2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照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7.1.3乙方不得私自直接和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直接联系,对外必须以重庆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发生关系。 7.1.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a.乙方的作业人员是已经过专业培训且有技能证并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须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作业人员。
b.工人进场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c.特殊工种需持有有效作业证件方可上岗。 d.每周一坚持一小时安全教育活动。
e.大风、大雨、大雪后要对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卷扬机等)、脚手架、 挑架等进行检查,确保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f.乙方安全员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会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预防,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g.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
h. 乙方进场施工作业必须狠抓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如发生为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或疏忽大意或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及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i.乙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
j.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k.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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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乙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工人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为因工伤亡事故。
2)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采用紧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展,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备则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现场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不得隐瞒不报。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者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者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的善后工作由乙方进行,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甲方信誉、工作的事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6)本工程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项目安全管理手册”。
7.1.6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文明施工
8.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ISOl4001环境管理手册》、《IS01400l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8.2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及建筑垃圾的清运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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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费、密闭费、除渣费)。
8.3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8.4如果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5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应有礼貌,不得顶撞业主、总包及甲方管理人。 第九条 协议价格及结算方式
9.1协议价款已包括一切在图纸、规范及协议条款所显示、描述及要求之责任、义务中所需之费用;
9.2协议价款应视为包括的人工费(含所有零星用工)、材料(辅材及周材等),机械及其使用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赶工补偿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停工损失费用、利润、临时设施费、风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9.3协议价款:
1、零星工程、甲方指定工程根据附表Ⅵ综合包干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收方计);
2、本合同工程中按建筑平米包干单价340.00元/m2(详见附表);
本合同建筑平米包干单价已包含本合同中承包范围及施工图纸内容的所有项目(此单价为含税价,税金由乙方给甲方提供有效的劳务发票或材料发票)。建筑面积根据重庆市双桥区山水名都一期一标段开发商测绘实际面积结算为准。 9.5工程款的支付
1)垫支款:乙方愿垫资修建基础、地下车库、和正负零以上10层主体结构。未达到上述条件时(车库不作为考核目标),甲方不支付该工程垫资部分的工程款;
在乙方垫资修建的工程量完成后,乙方报送垫资工程款,甲方审核后按审定工程款的80%支付。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待乙方垫资修建的工程量完成后结构封顶前,每月23日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申报进度款,甲方审核后按审定进度工程款的70%支付,次月20日支付。
结构封顶时,支付到封顶之前工程款的80%。
结构封顶后至完工,每月23日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申报进度款,甲方审核后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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