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测工作
我处收到该验收申请后,将根据项目情况作出是否需要进行环保监测,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1、如果当初《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单》上附有《无锡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通知单》,则企业可以直接与监测单位联系,进行监测工作后,待监测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2、如果《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单》没有《无锡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通知单》,但项目确实存在一定的污染,需要监测,我处将单独下发《无锡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通知单》给企业,企业拿着该通知单与监测单位联系,进行监测工作后,待监测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3、项目较为简单,我处委托下级环保局开发管理科进行验收工作,是否监测由他们决定,企业与他们联系即可;4、项目简单,不用进行监测工作,我处直接委托无锡市环境监察局现场监察后参考监察结论和实际情况出具验收结论。
注:1、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室,电话:81835362;联系人:王工(女);地址:无锡市监控中心。
2、去监测中心站的时候带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批复、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单和无锡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通知单等相关资料。
3、监测几点事项:监测一般为2天;监测要求生产工况须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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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的75%以上(达不到则阶段验收);监测人员现场作业很辛苦,请予以配合。
四、验收会议准备
监测结束后,企业将监测报告回馈我处室,我们将根据监测结果来看:
第一种情况:由我处室组织验收工作。
第二种情况:如果项目监测结果很好,企业污染设施到位,我处将委托下级环保局开发管理科验收,企业直接与他们联系即可。
第三种情况:如果监测结果中有关键指标超标,须进行污染防治措施整改,整改到位后重新向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监测,达标后再行验收。
验收前首先企业需要编制验收材料,一般建议编制六份验收材料,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登记卡两种格式),选择方法:如果项目审批时环评为报告书或报告表,则选择验收申请;如果环评为环境影响登记表,则选择验收申请登记卡。 所有表格均在该邮件附件材料里面,在电子版上直接填写好再打印出来。
2、建设单位要求验收的书面申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复印件; 4、企业环保总结(内容:企业情况,项目审批、建设、手续、监测、环保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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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6、污水处理协议、污水接管证明和协议、固废委托处置协议、雨水污水管网设计图纸(或示意图)、厂区平面布置图(监测报告里面有)、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清单、蒸汽接管资料; 7、企业环保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价格); 8、企业环保设备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监测报告里面有) 10、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批复(包括预审、初审意见)
11、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和试生产核准同意文件(试生产延期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延期申请和核准通知),有试生产核准不同意过的要提供相关文件和整改内容。 以上内容企业不涉及的不用提供。
验收资料装订采用活页装订,以便拆开补充资料。
验收资料的编制相对较为繁琐,请细心准备,免得后期验收时要再次补齐,那样不但你自己会往返多次来回奔波,验收工作进度也会受影响。
五、验收
验收资料准备完成后,回馈我处室,我们将委托无锡市环境监察局进行现场监察,根据环境监察局意见和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可以验收的决定,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待整改到位后再行验收;符合条件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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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2种情况:
A、如果该项目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保工作完全符合要求,污染相对较小(主要为报告表项目,如机械加工等),我们将根据监测报告和监察结果,经受理公示和拟验收公示后出具验收意见。具体流程如下:
验收材料准备——送环评处——我处委托监察局或县区环保局管理科现场检查——监察局或县区环保局管理科出具检查意见——挂受理公示——挂拟验收公示——无反对意见后我处直接出具验收行政意见(采用“锡环管验”文号发文,如锡环管验[2010]100号)——验收结束
环境监察局收到我处委托单后,会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具体请与无锡市环境监察局建设项目监察科联系,地址在无锡市监控中心,电话为0510-81835179。
B、召开验收会议,此种情况主要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化工、电镀、印染等污染较大的项目。具体流程如下:
验收材料准备——送环评处——我处委托监察局或县区环保局管理科现场检查——监察局或县区环保局管理科出具检查意见——挂受理公示——挂拟验收公示——无反对意见后我处召集开项目验收会议——验收会议通过后整理验收材料——出具验收行政意见(采用“锡环管验”文号发文,如锡环管验[2010]100号)——验收结束
验收会议前,我们将联系企业,传真一张验收会议邀请给企业,以便你们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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