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2011〕2号
关于开展“新疆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口岸)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党委各部、委,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化自治州“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新疆精神”内涵,激发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全面践行“新疆精神”的热情和积极性,自治州“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新疆精神”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1年7月18日—9月30日 二、征文内容和要求
1.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自行选题,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人和事阐明道理、颂扬先进、唱响主旋律。
2.文章选材要以小见大,可以是全景式的描写,还可以是选择一个角度、一个侧面的叙述;可以讲述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的情况,还可以谈个人的经历、感想、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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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要立意新颖,逻辑严谨,语言优美,通俗流畅,文风清新朴实,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文字统一用A4纸打印,格式为标题、报送单位名称、撰稿人、正文。文章末尾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征文的组织推荐和评选
各县(市)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征文不少于20篇;阿拉山口口岸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征文不少于10篇;州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统战部、教育局、民宗委推荐征文不少于5篇;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征文不少于1篇。
自治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推荐征文稿件进行评选,对优秀征文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上报自治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文稿件(含电子版)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自治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祁新舒 吴不管
联系电话:2318304 13579580002 15109096333 邮 箱:bzxcz@126.com
自治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
主题词:宣传 主题教育活动 征文大赛 通知
抄送:自治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自治州党办、人大办、政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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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
共印:汉文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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