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按章施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4) 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完工料净。 7.2.7 滑膜安装、拆除作业
1、 大模板存放区必须设置1.2m以上的围栏进行围挡,在平整坚固的场地上用10cm*10cm木方与5cm*10cm木方制成大模存放专用轨道,间距60cm,轨道用铁钉钉牢,如有损坏要及时恢复。
2、 大模板应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的自稳角,角模和没有支腿的片模要放置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宽2m以上的大模严禁单腿支撑,支模过程中无法双腿支撑的模板,放置在场地上时应用钢筋作插销作临时支腿,以防倾倒伤人。
3、长期不用的大模板必须有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应经常检查大模板的防护栏,支腿的上下固定螺丝,发现有松动,脱落应及时加固,更换,已固定不变的支腿和防护栏模板,应用电焊把螺母焊死。
4、 吊装大模板时,挂钩人员应先检验大模板的支腿是否牢固,确保无问题时从专用爬梯站到大模的操作平台上挂钩,紧固好卡环的螺栓,等人安全下地方能起吊。
5、 大模板吊到指定的墙体位置时,应把支腿放置稳固,没有支腿的角模和片模应用专用的保险链与暗柱立筋和墙体立筋作可靠连接,严禁无任何稳定措施的模板存在。
6、大模板加固作业人员不宜在大模板爬上爬下,特殊情况需要从模板上
下时,应先检查模板是否放置稳固。
7、加固时部分模板支腿碍事时,严禁随意拆改模板支腿,应与主管工长商讨后,确定模板有可靠的稳固措施后方能改动。
8、加固、拆模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拆除大模板的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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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板,固定脚手板的钢筋和固定铁丝。
9、 拆除大模板时应按照顺序逐间拆除,松动的模板要及时吊离作业面,严禁在未吊离作业面时把片模、角模的保险链松开,挂钩人员应在挂钩完成后,方可拆除保险链。
10、拆除时,严禁在大模板的操作平台上,大模的背楞上放置大螺杆、垫片、螺杆铁销,零散材料应用容器吊装。
11、不能连续完成拆模时,下班前应检查松动的模板是否存在,确保未拆完的模板场有可靠的稳固措施,方可下班。
7.2.8车辆管理
1、工内内建(构)筑物、设备严禁侵入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视线。
2、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
3、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4、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验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5、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对工地内车辆进行限速规定,并在主要道路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 7、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尽量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置醒目的标志,夜间照明设施完备。
7.2.9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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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7.2.10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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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莅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防毒护具,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一般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若需要时可向责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发放。
11、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12.凡发给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13.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应报废。
1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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