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2026/4/24 1:24:38

第五章 其他

第五十八条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的规定书写。

第五十九条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六十一条 中医电子病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10?18号)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细则自2016年4月1日起试行。

- 40 -


河南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试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河南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