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表3.2.5之要求填写;“试验情况”列,应填写“无压降、无渗漏”。“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栏,填写“符合设计(或规范“GB50242—2002”第3.2.4条、第3.2.5条)要求”;“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可填写“符合要求”或“同意验收”;最后相关人员应鉴名,评定验收单位签章。
㈢ 散热器水压试验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散热器水压试验记录”(表11.3.5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第8.3.1条规定:“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散热器水压试验记录”填写时,“散热器编号”列,应以单组散热器为单位填写,每页表填满12组即续填第二页表,不应在一个横格内填写多组;“工作压力”列,工作压力填写设计给定值;“试验压力”列,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并按此值填写;“试验持续时间”列,即试验的起讫时间段,原则上应填写试验规定时间2—3分钟;“试验情况”列,填写“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如果出现了压力降或渗漏,则该组试验不符合要求,应经处理后重新试验;“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栏,根据试验情况可填写“符合设计及规范“GB50242—2002”第8.3.1条规定”。“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可填写“符合要求”或“同意验收”;签证栏按表式要求签证。
㈣ 箱、罐试压记录
箱、罐试压包括无压箱、罐和压力箱、罐两种试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中分别给出相应记录用表“敞口水箱满水试验记录”(表11.3.39)、“密闭箱、罐水压试验记录”(表11.3.69)。
敞口无压箱、罐试压标准,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第4.4.3条规定:“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敞口水箱满水试验记录”填写时,“水箱编号”列,应以单位水箱为单位填写一格;“水箱深度”与“注水深度”尺寸应相一致;“试验持续时间”列,不应小于24h;“试验情况”列,应填写“不渗不漏”;其他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表11.3.34)。
密闭箱、罐试压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第13.3.4条规定:“敞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罐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执行。
“密闭箱、罐水压试验记录”填写时,除“密闭箱、罐编号”列,应以单个箱或罐为单位填写一格外,其余填写方法同“敞口水箱满水试验记录”。
㈤ 锅炉汽、水系统水压试验记录
根据规范规定,本项试验主要指压力锅炉,非承压锅炉和可分式省煤器的试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锅炉汽、水系统水压试验记录”(表11.3.6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第13.2.6条规定:“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13.2.6的规定。
检验方法:
1 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 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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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2.6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项次 1 2 3 设备名称 锅炉本体 可分式省煤器 非承压锅炉 工作压力P(MPa) P<0.59 0.59≤P≤1.18 P>1.18 P 大气压力 试验压力(MPa) 1.5P但不小于0.2 P+0.3 1.25P 1.25P+0.5 0.2 注: ①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额定出水压力;
②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③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锅炉汽、水系统水压试验记录”填写方法,除“管段编号”列,应填写具体的试验对象,如锅炉本体等字样外,其余参照“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填写。
四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可按第一节第五项的要求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未另行给出表格,整理资料时可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放在此位置。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主要是各种安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主要检查管道的管径、走向、坡度、各种接口、卡架、防腐、保温质量情况及水压、灌水试验情况。
五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管道及设备安装前应清理污垢,系统安装完后,给水、采暖、消防管道应分系统在使用前进行冲洗,并作好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共有12个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表格,其中清洗记录表6个,灌水记录表2个,通水记录表3个,通球记录表1个。下面将常遇到的室内相关用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予以说明。室外部分参照室内相应部分表格填法填写。
㈠ 系统清洗最常见的为室内给水、热水供应和采暖管路的冲洗。 1 室内给水系统冲洗和消毒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室内给水系统冲洗和消毒记录”(表11.3.37)。生活给水系统安装好之后,交付使用前应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第4.2. 3条的要求作试验,并按“室内给水系统冲洗和消毒记录”进行记录。
填写“室内给水系统冲洗和消毒记录”时,表头部分按表格要求填写。表芯部分有三个竖向空格,相同试验条件下的3个给水系统可以同时填入该表,但不同试验条件下,不同试验日期的系统试验应分别填表。
生活给水系统冲洗后填写该记录时,“系统编号”栏,一般应填该冲洗系统的图纸编号或系统的起讫点名称或系统的文字标识,即一定要标清所冲系统的位置。
“检查情况”栏,所填内容应能体现出:冲洗水的来源、冲洗水压力不小于2/3管内工作压力,流速不小于1.5米/秒,连续冲洗时间,冲洗水排出口面积不应小于被冲管截面的60%。管道冲洗干净后用20~30mg/l游离氯满水消毒24小时以上,再冲净满水等。
“检查结果”栏,若图纸无明确要求,填写“经观察进口水色和透明度与出口一致,供水水质经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检测报告附后”。
其余参照“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填写。 2 室内热水管道冲洗试验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第6.2.3条规定,热水供应系统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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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必须进行冲洗。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室内热水管道冲洗试验记录”(表11.3.47)。
“室内热水管道冲洗试验记录”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系统冲洗和消毒记录”,只是热水管道冲洗只要求冲洗 而不要求消毒程序。
3 采暖管道冲洗记录(“手册”表11.3.57、“验收资料”表4.2.5.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8.6.2条规定:“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采暖管道冲洗记录”(表11.3.57)。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系统冲洗和消毒记录”。
“采暖管道冲洗记录”填写内容与给水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无消毒程序,二是冲洗管排出水质只要不含泥砂,铁屑等杂质,且水色不混浊即可,要求标准稍低。
㈡ 系统的灌水试验常见的有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 1 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手册”表11.3.41、“验收资料”表4.2.5.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2.1条规定:“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作灌水试验,期灌水高度不应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表11.3.41)。
“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填写时,“管段编号”栏,应用编号、设计图号或其某一部分、P-X系统埋地管道或字母等将所试管段标识清楚;
“底层(地面高度)卫生器具上边缘”列,应填写可给试验排水管段造成最高压力水头的最低卫生器具(一般为地漏上表面)上边或地面的绝对或相对标高值,且该高度值应与第二列的“注水高度”值一致,因为该试验标准要求灌水高度不应低于第二列标识高度;
“试验持续时间”列应填写灌满水15分钟后,再满水多长时间,其间隔原则上只填5分钟,以水位无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水位下降、管道及接口渗漏情况分别填入“水位降”和“管道接口检查”列。
表中每行可填写一个试验管段。同前述,对于相同试验条件、相同试验日期的管段可填入同一张表内,表中可同时填入12个试验段;对于不同试验日期及条件的试验管段宜一段一表。
表格下部的“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及签证栏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2 雨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3. 1条的规定:“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作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室内雨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表11.3.44)。
“室内雨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填写方法同“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但该表中的“立管高度”列,应填写该雨水管最上端的高度,一般最上端位于上部雨水斗处;“起始时间”和“终始时间”列,时间间隔原则上应填写规范规定的最短时间(1h);“试验结果”列,填写“不渗不漏”。
㈢ 系统通水试验主要包括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 1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4.2.2条规定,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该项试验是为保证使用功能而新增设的试验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表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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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填写时,表头、表尾、管段编号及表中间各列的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试验部位”列,填写试验管段所在位置,如1~6层厨卫间; “通水时间”为时间间隔,如多少分钟;
“开启部位”列,填写33部位阀门或系统中所有水嘴等; “试验结果”列,填写“给水畅通、无渗漏”。 2 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7.2.2条规定,卫生器具交工前应作满水和通水试验。该项试验是为保证卫生器具使用功能而新增加的试验项目。主要检验内容是卫生器具溢流孔、排水管道通水是否畅通,各连接件是否渗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表11.3.51)。
“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中,“管段编号”系指所试卫生器具所在管段的编号,如P-1系统;
“试验部位”系指所试器具所在的部位,如33卫生间;
“卫生器具深度”列,填写时应与“注水深度”值相匹配,前者只能大于或等于后者而不能相反,因为注水深度只能到器具的溢流孔部位而不能到达其最高边沿。
“水位降”应改为“试验结果”,该栏中应填写“通水畅通、不渗漏”字样。 其余栏目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㈣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2.5条规定:“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表11.3.43)。
填写“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时,表头、表尾签章、管段编号、中间列填写方法同“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通球试验系指每根排水同径主立管和水平干管的试验,每试一根,填写一行。
“塑料球直径”列,填写的直径尺寸,规范规定应不小于管径公称直径或内径的2/3。 “试验结果”列,填写“通球顺利,通过率100%”。 “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栏,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填写“符合要求”,或“同意验收”。
六 施工记录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将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情况逐一记录,并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予以验收、归档的文件,总称为施工记录。
“施工日记”可按本章第一节第6项中给出的格式使用,其他可参照以下说明采用,并将其放置在此位置。
根据“GB50300—2001”和“GB50242—2002”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本分部工程施工记录表共11个,现将我们常用到的7个表格的填写方法说明如下:
1 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4.3.1条的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作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实用手册(试行)》给出了“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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