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2026/4/29 20:44:21

中公教育 ·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已经完成。根据综合成绩排名,20141108117等21名考生进入体检。请20141108117等21名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8:4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报到,逾时未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附: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其他注意事项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日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20141108117 20141108017 20141108074 20141108081 20141108124 20141108035 20141108022 20141108027 20141108003 20141108075 20141108122 序号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职位代码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准考证号 20141108106 20141108110 20141108025 20141108093 20141108059 20141108054 20141108007 20141108062 20141108086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20 21 20141108114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12月4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12月5日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中公教育 ·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电话(0763--5810078)拔通了而进入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5、请体检合格人员在2014年12月16日前向我局递交政审、计生证明材料,逾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为加快工作进度,进入体检者可在2014年12月5日报到时一并递交政审、计生证明材料。

政审材料要求:2014届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人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有效的计生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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