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由考务办工作人员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成绩公布在灵川县教育信息网及教育局公示栏。
考核人选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免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需增加附加试讲,附加试讲于当天完成,附加试讲成绩高分者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达7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㈤ 考核(按1:1比例进入考核),由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教育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㈥ 体检(按1:1比例进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㈦ 调动。经体检合格拟定的招考教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报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办理调动手续。在岗位设置未确定之前,调入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批复》(灵政办〔2015〕61号)执行(即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若无相对应的岗位进行聘用的,可享受相应岗位等级中最低级别的岗位工资待遇;获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且工作年限或岗位工作年限达到要求的工勤人员可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符合条件调动的教师,只办理其本人相关调动手续,不负责解决其配偶及家属工作等问题,其住房自行解决。
四、招考纪律
招考工作要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设立监督岗。由县纪检、监察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实行招考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以保证招考工作的公正性。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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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制度。
4.考核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负责的办事原则,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考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如果考核对象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应主动回避。
以上纪律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性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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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7年灵川县从县外教育系统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灵川县从县外教育系统公开招考
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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