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善文化民生,实现文化惠民为主题,以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龙头,实践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多样性等理念,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形成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管理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全面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标准。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改善文化民生为主题,以增强城市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为目标,至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水平基本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标准。
新建市多功能群众文化培训中心,按国家标准新建扩建县区文化馆。争取增加五个一级馆,县区文化馆达标二级馆。
新建图书馆,按国家标准新建扩建县区图书馆。桂林图书馆争取达标国家一级馆。县区图书馆达标二级馆。
改善图书馆自动化建设的软硬件条件。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在馆藏资源数字化基础上,增加外购数据库,实现数字资源的远程服务。
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本章主要涉及文化知识传播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其他如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的内容见其他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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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桂林图书馆广西地方文献、抗战文献的收藏,使桂林图书馆成为桂林市乃至广西的地方文献收藏中心。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市乡镇建有达标的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阵地。配备必需的设备,使农村文化设施明显改善,为群众提供书籍借阅、实用培训、政策咨询、文化娱乐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2.优化公共文化供给机制。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力量优势,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从传统的单中心提供模式向多中心、多层次、协同合作的提供模式转变。
3.提高公共文化生产能力。以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发挥人文优势,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发展多样化公共文化产品。
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参与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建立群众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鼓励专业艺术院团多创作、演出体现“三贴近”原则的优秀艺术作品。重点发展表演艺术、绘画艺术、摄影艺术等有特色资源为依托的群众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保证这些艺术门类的生产创作居全区领先水平,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
4.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坚持“文化惠民”原则,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多元、多样、多变的发展趋势,以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为重点,明确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标准,整合各种文化资源,搭建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配送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城乡公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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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服务机制,形成城乡公共文化“超市式”供给、“菜单化”服务的模式。
完善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制度。实现图书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建立图书馆总分馆制,推动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以桂林图书馆为服务及业务指导中心,以县、城区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室,村、社区图书室为服务点的桂林市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启动五城区流动图书馆和街头图书自助借还系统,实现方便、快捷的图书馆服务,充分发挥总馆对分馆的辐射作用,促进图书文献共享,方便市民借阅,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
5.打造公共文化特色品牌。统筹市、区(县)各级文化节庆,使之形成有机互补局面,丰富其文化内涵,提升其文化品质、突显其文化特色,构建桂林特色文化节庆体系。
鼓励有桂林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为其提供充分发育、发展的土壤。将桂林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群众文化相结合。根据不同区域文化特色推广桂剧、彩调、文场、山歌、傩戏、龙船歌等地方文艺样式。适时恢复端午节漓江国际龙舟赛,发扬光大桂林龙船文化传统。
坚持以特色文化品牌活动推动城乡文化的繁荣,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级文化发展,着力建设社区文化、农村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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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漓江之声”、“周末大家乐”广场文艺演出、百姓文化大讲坛、百姓文化大舞台、桂林读书月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品质提升、影响拓展。创造条件申报世界图书之都,加大投入完善桂林图书馆的软件、硬件建设,进一步刷亮桂林图书馆百年老馆的文化品牌,营造市民热爱图书、热爱读书的城市读书氛围。
(四)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文博事业
1.建立文物保护系统工程。建立整体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观。历史文化方面,形成“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面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活态文化方面,建立汉、瑶、壮、侗、苗多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
加强对历史街区、特色街区及传统风貌地段的保护,加快制定历史街区的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把握建设临桂新城的历史机遇,严格控制桂林老城的开发建设。
完成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档。开展文物调查、勘探、保护工作,保护、修缮山体水体、古树名木、历史遗迹、名人故居、优秀建筑等自然和人文资源,整体规划、保护、利用现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整理和数据录入工作,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建设。申报一批新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一批新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制定桂林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文本。编制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严格按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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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侧重于整体的面,历史文化保护区侧重于连贯的线,文化保护单位侧重于单个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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