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2026/4/26 7:22:34

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是否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法律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2.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第11号) 3.农业部公告第1427号

办事条件:1.新建、有效期满换发及改扩建的,需提供以下

材料:

①《<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②《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表》及其他书面和电子文档申报资料(按农业部公告第1427号第五条规定填写提交)

③新建企业还需提交工商管理机构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有效期满换发的,还需提交《兽药GMP申请资料审核表》(按农业部公告第1427号第六条规定填写提交)

2.《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不需要兽药GMP检查验收事项的,需提交《兽药生产许可证》原件。其中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交变

13

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企业名称的,还需提交《兽药GM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原件。

办事程序:1.材料受理。①不需要兽药GMP检查验收的,农

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②需要兽药GMP检查验收的,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接收,并根据农业部兽药GMP办公室意见办理材料受理。

2.项目审查。①不需要兽药GMP检查验收的,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②需要兽药GMP检查验收的,农业部兽药GMP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及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提出兽药GMP检查验收结论。

3.批件办理。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及兽药GMP检查验收结论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14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需要兽药GMP检查验收、专家评审

的,检查验收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5

《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6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