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不如说是旨在让行政相结人尽快息诉”n91。这就造成两种 后果,一是“人民的事情人民币解决”,花钱息访;二是各个信访机构之间推诿贵任, 甚至进行截i方,限制丙姓信访。这两种行为都损害公民的信访权利,降低政府公 信力。所以有必要通过公开信访工作的程序过程,及时公布对信访事项的处理, 实现信访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让信访人和其他民众及时了解情况,防止以讹 传讹的谣言产生:有必要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信访工作质a 和政府形象:有必要杜绝花钱息诉的行为,确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嗒决拒 绝其非法利益,避免会叫的孩子多吃奶的现象发生;有必要对限制、剥夺或变相 限制、剥夺百姓信访权利的行为进行打击处分,并减轻政府政绩压力,有效保障 信访权利。
第三,提高法官素质,治理司法腐败,提高案件审理质最和效率,夯实信访 控制的基础。首先,强化审限总识,确保及时公正。各级法院要依法按照审限规 定进行裁判屮理,禁止无故延长帘限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延长帘限案件数R, 情况允许下尽缩短办案周期,及时裁判,避免‘迟来的正义’”'提高案件审理 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其次,提岛裁判文书质贵,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 和说理耍透彻合理,适用法律准确;同时加强裁判文书的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 减少未执率,令当事人服判息诉。最后,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促进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和案件质璜评杏,健全并严格 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制度,明确问由?的范Ifl和办法.杜绝司法腐敗现象。法官是法 律的化身,一个法官缺乏必要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冉公正的法律也无法保证 公民的权益。所以提高法官素质,治理司法腐败,提卨案件质最和效率,n丨以从 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i方,特别是涉法信访行为的发生。
第四,严格执行终帘制度,猙重同法裁判的终局性。在法治社会,司法审査 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个屏障,一个司法裁判是权利义务最终确定的标准。我 W处在由人治向法治过渡时期,短期内完全实现司法权独立是不可能的,那在这 个阶段尊重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对于保障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公民通过信?维权已经是惯行为,对此,党和政府应该继续允许公民信访, 但对于诉讼类信访事项,应该告诉其向司法机关提出,改变涉法诉讼类信访市项 按行政化信访化处理的模式;对于已经做出圾终裁判的诉讼案件以及尚未终审, 但仍有上诉余地的信访事项,各信访机构不能受理,同时告诉其上诉或申诉的权 利和途径:司法机关严格K分信i方与中诉的界限,对于经过终审的案件只能申诉, 按照帘判监督程序处理:对于再审不服的,党政机关也不能进行千涉,也只能山 当事人寻求新证据等法定方式进行救济:同时应该健全再屯制度,疏通司法中诉 渠道,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存在不少缺陷,存必要进行健令完善,保陣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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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畅通。
里庆大学硕七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重庆大学硕七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題的构想
保障法院裁判终局性并不意味着其可能脱离监督。党应该通过组织和思想等 方而,依照法定的合理的程序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领导监矜,而不是利 用上级的权力随心所欲地管理控制司法机关,干涉司法机关曰常工作。人大应该 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质询、罢免等职能针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 监督,而非针对法院裁判审理的实体内容。总之,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不能越俎 代庖办理或干预司法机关的个案,法院受到监督的只是司法程序,而非司法判决 的内容。l2U
第五,培抒公民的法律信仰,树立法律至上的社会氛围。上文表1反映了我 国公民法律意识并不淡漠,我国二十多年的普法效果取得一定成效。但根深蒂间 的“权大于法”、f:实体轻程序等法律思想传统和受教宵水平影响了公民对法律的认 知程度,而且一些官员“官本位”的思想,“以权代法”的做法误导公民对法律的理解, 这导致公民只知有法,却不善用法,信访不信法。“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 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単.。’422】所以我闻法治国家的实现滞 要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信仰,就必须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行,强化民众的现代法律 怠识,增加民众作軍:司法判决的意识,帮助民众树立正确的司法!!?:义观。以此消 除民众心中人治的错误观念,形成法律至上的社会氛围,使信访不信法失去赖以 存在的思想文化根源。同时,政府机关要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要公IH司法,党员 做好典范,带头逬法。唯有如此,人们在遇到权利损害时就会信法,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权益,社会才可能形成法律至上的信仰*
7.2完善信访制度和司法制度,建立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制度基 础
第一,完犇信i方制度,实现信访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的衔接。行政fi议与信 汸功能弓设立目的存在相似之处,且同为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内部机制,若两者 能有效衔接,有助于很大程度地解决信汸不信法问题。行政复议与信W的制度性 差异,决定了两者必须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才可能实现衔接。首先,限制信访 范围和规范信访程序。将信访主要精力投入了解和传递民生民意等工作中,逐步 缓解K解决争议的IE力,将涉法信访引入司法程序,诚于行政S议范ffil的信访事 项则引入行政复议环节。同时完善信访工作程序规范,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遵循法 定程序,严格按照转送、交办等办理少骤进行信访工作,避免出现随意处理公民 信访的行为。其次,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范Ifl,将广受关注的 人事、工资等问题纳入复议范M,简化申诮程序:优化资源KSS在行政复议中 推行集中受理,集中屯理,提高复议质t和效率;保障申请人的参与权,实行言 同审理,实现行政复议程序的公平公开,严格耍求复议工作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复议决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再次,确立信 访终结机制。通过严格的程序规范,保证实体处理意见的公平公正,并对信访终 结机制的适用和界限做出沾晰明确的规矩,避免该机制异化,信访终结机制的逆 立
政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取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有利于杜绝行政争议在信访和行政复议之间的循环往复。最后,建立信访与行 政复议的互动机制。信访机构与行政复议机构应该加强沟通联系,共享信息,歴 淸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另外吋以指定专人负责F1常工作联系,引导行政争议案 件由信访部门进入复议程序。
第二,扩大法院的受理和帘查范围,保障公民诉权的充分实现。前文已论及, 信访不信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民诉权不能得到保障。为民众打开诉讼之门, 不仅是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需要,更是人权保陣的体现。所以在现行宪法的框 架内,扩大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查范围,有利于实现用审判权制约行 政权的不当扩张。首先,将行政立法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根 据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它们从有权利就有救济, 有权力就有制约的行政法原则出发,通常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 为都纳入诉讼范围之中。并且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 法审査范围既是制约行政权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次,将行政行 为的合理性市査纳入法院审查范II。人民法院应从立法的FJ的以及公平、合理等 法的一般原则出发,合理适度地审查行政自由裁ft权的行使足否符合立法的13的 和粘神、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是杏履行正当的法律程序。对行政行 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民众信访, 使百姓相信司法权威。
第三,改革司法审判制度,在民众间树立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首先,运 用有效规则制衡法宫的自山裁量权。我国司法部门独立性较差,自山裁最空间过 大和一些法宵自身素质不高,致使法宫审理裁判时容易受其他因素的左右,产生 司法腐败现象。所以必须改革帘判制度,限制法官的0山裁R权。对此,笔者认 为可以参照西方人民陆审团制度改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现行的人民陪审员 很大程度上只是摆设,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把人民陪帘员转变成可以实 际上参与投票表决的人民陪审01,建立类似西方陪审团的制度,让一些正直的外 行参与司法程序,可以使得法官就算只考虑自已的利常关系也不一定能够决定判 决结果,有利于形成对法官的自山裁判权的限制,保陣司法民主。其次,解决社 会夸大司法腐败唞实的现象。目前人们对司法部门评价失真,片而认为司法部门 腐敗问题严究其原因可能有?些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不尽职尽贵,反将败诉 原闪归结为司法腐敗:4事人对程序正义的不理解,从实体正义的角度判断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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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等。
7.3实现法治
实现司法权独立,改革信访制度,实现依法治国,从而彻底解决信访+信法 问题。
第一,真正落实依法治M。中共十五大上,党已经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13标,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我们党已经承诺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也一直强凋和重申要依法执政,要求.切国家机关、武装力盘、各社会团体、各 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人、任何 组织凌驾r?法律之上,那么党就应该把它落实到实处,地实现法治。法治开 始推行时会存在一些麻烦和闲难,但只要坚持下去,久而久之,人民群众就会相 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相信司法力_s。人们在法治的闺家下,自然以 法律、司法为信念支撑,寻求权利救济,而信访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支撑。丨241
第二,改革司法体制,实现司法独立。信访不信法问题归根结底是司法独立 性和权威性不足。在当前的制度结构中,行政部门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的制约, 加上中国司法系统在财政和人事t都受制于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的时 候,或多或少地总是要受到各种权力的干扰。这种情形下,要求司法人员仅骷个 人正义感来顶住行政部门的压力,无疑是螳臂当车。所以我们必须嗒持通过树立 W家司法机构的权威,只有司法部门外是最后的权利救济与申诉渠道,把社会矛盾 的解决引导到正规的司法道路b來,才能逐步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1251对此,在我 国的宪政体制下重构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首先,借鉴丁商、税务等直W 单位的先进经验,逑立由中央财政单列司法机关经费的财政经费机制,切实保证 司法机关在用人、管事、理财等方面的自主权。其次,增加司法投入,克服基层 司法机构的驱利性,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政审判权。最后,禁止地方党委和政 府干预司法部门工作的行为。即使司法部门还可能制造?些冤假错案,我们也应 该允许这种状况的发生,因为冤假错案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一有冤假错案,党 和政府就可以随怠千预司法部门,甚至推翻法院的审判。党和政府也不能山于司 法机关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素质不高、司法腐畋等问题,就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权 力进行怀疑,千涉法院的裁判。
第三,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是政府 获取真实信息的捷径,民众充分、真实地表达利益诉求是政府决策的堪础。而我 W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已经滞后于社会利益的分化。现有利益表达梁逍如人 大、政协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不明显,人大代表与公民间联系脱节,不能将 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有效地传达进政治体制中去,而且我M R前大部分社会组织是 在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带存明敁的宫方性质,不能完全独立地为公K表达利益 诉求。诉求渠道的缺失致使公民只能集休涌向信访机构表达利益诉求,引发信访 不信法现象。因而有必要充分保陣公民的民主权利,畅通和扩展人民群众的利益 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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