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886—××××
使用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多相位控制能减少交叉冲突点、提高交通安全程度、改善交叉口交通秩序、
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在增加相位的同时,会增加相位损失时间,降低交叉口通行效率,故一般相位数不宜过多。应根据路口转弯机动车流量、可设置专用左转弯机动车道、对向直行车流流量及车道数状况等实际交通状况综合考虑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等因素,确定是否采用多相位,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
4.7 车道信号灯设置
在有可变车道路口或路段、匝道出入口、收费站等地,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4.8 闪光警告信号灯设置
在存在不安全因素,但还不具备设置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或路段,可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 4.9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设置
在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宜设置信号灯。 4.10 路口信号灯设置的交通事故条件
4.10.1 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4.10.2 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4.11 路口信号灯设置的综合条件
4.11.1 当条款4.3中表1、表2和4.10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应设置信号灯。 4.11.2 当条款4.3中表1、表2和4.10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60%时,宜设置信号灯。 4.11.3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由于特殊工作需要,如处于经常的警卫工作路线上或者出于信号控制系统对各路口进行系统控制的需要等,可设置信号灯。 4.12 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的设置条件
4.12.1 双向行驶道路
4.12.1.1 当相邻的灯控路口间距大于800m、路段单向为单车道,单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达到450辆,任意连续12h流量达到4000辆以上,且通过人行横道的双向高峰小时行人流量达到900人次时,宜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
4.12.1.2 当相邻的灯控路口间距大于800m、路段单向具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单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达到550辆,任意连续12h流量达到5000辆以上,且通过人行横道的双向高峰小时行人流量达到900人次时,宜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
4.12.2 单向行驶道路
4.12.2.1 当相邻的灯控路口间距大于800m、路段为单车道,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达到450辆,任意连续12h流量达到4000辆以上,且通过人行横道的双向高峰小时行人流量达到1100人次时,可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
4.12.2.2 当相邻的灯控路口间距大于800m、路段具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达到550辆,任意连续12h流量达到5000辆以上,且通过人行横道的双向高峰小时行人流量达到1100人次时,可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
即路段人行横道处交通流量如表3时,可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
表3 路段人行横道处交通流量
车道数(条) 双向行驶道路 机动车流量 高峰小时 1 ≥2
5
单向行驶道路 行人流量 连续12小时 (PCU) 4000 5000 高峰小时 机动车流量 高峰小时 连续12小时 (PCU) 4000 5000 行人流量 高峰小时 (人次/h) 1100 1100 (PCU/h) 450 550 (人次/h) (PCU/h) 900 450 900 550 GB 14886—×××× 5 信号灯的安装方式
信号灯的安装方式种类如下:
—— 悬臂式,应符合附录B中图B.1、图B.2、图B.3要求;
—— 柱式,应符合附录B中图B.4要求; —— 门式,应符合附录B中图B.5要求; —— 附着式,应符合附录B中图B.6要求。 6 信号灯排列顺序
6.1 机动车信号灯排列顺序
—— 竖向安装时,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如附录C中图C.1。 —— 横向安装时,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左至右应为红、黄、绿,如附录C中图C.2。 6.2 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
6.2.1 十字形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
十字形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各种排列顺序、说明和图示见表4。
表4 应用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说明和图示
序号 1 排列顺序 说明 图示 备注 竖向安装,分为两组,左边在两相位控制时,左边一组灯单独使附录C中一组从上至下为红、黄、绿,用,此时三个方向指示信号灯不亮; 图C.3 右边一组由上向下为左、作多相位控制时左边一组机动车信直、右 号灯中的绿灯不亮,红灯基本常亮(相位过渡时黄色亮、红色熄灭),作方向指示的绿色方向指示信号灯同时亮,表示除该方向外其它方向禁行;但红色机动车信号灯与三个绿色方向指示信号灯不得同亮。 2 竖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1的意义相同,安装形式略有不同,附录C中由上向下为红、黄、绿、左、不分为两组 图C.4 直、右。 3 横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2的意义相同,安装形式略有不同,附录C中由左至右为红、黄、绿、左、为横向安装 直、右。 4 采用左、直、右三组方向指 示信号灯,竖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由上向下为红、黄、绿 5 采用左、直、右三组方向指 示信号灯,横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由左至右为红、黄、绿 6 竖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2的安装形式基本相同,路口有右附录C中可将绿、左复合在一个发光由上向下为红、黄、绿、左、转专用道,故取消右方向指示信号灯 图C.8 直。 6
可将绿、左复合在一个发光单元内 同上 图C.5 附录C中图C.6 附录C中图C.7 GB 14886—××××
7 横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3的安装形式基本相同,因路口不附录C中单元内 同上 由左至右为红、黄、绿、左、对右转车辆进行信号控制,故取消右图C.9 直。 方向指示信号灯 8 竖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2的安装形式基本相同,不考虑两附录C中由上向下为红、黄、左、直、相位控制情况,故取消绿色机动车信图C.10 右。 号灯 横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3的安装形式基本相同,不考虑两附录C中由左至右为红、黄、左、直、相位控制情况,故取消绿色机动车信图C.11 右。 10 号灯 竖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6的安装形式基本相同,不考虑两附录C中由上向下为红、黄、左、直。 相位控制情况,故取消绿色机动车信图C.12 号灯 横向安装,信号灯排列顺序与7的安装形式基本相同,不考虑两由左至右为红、黄、左、直。 相位控制情况,故取消绿色机动车信号灯 12 竖向安装,分为两组,左边单独控制左转 一组为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从上向下为红、黄、绿,右边一组为机动车信号灯,13 从上向下为红、黄、绿 竖向安装,从上向下为红色用于红灯时禁止右转的路口 机动车信号灯、红色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黄色机动车信号灯、绿色机动车信号灯 14 横向安装,由左至右为红色与13意义相同,安装形式略有不同,附录C中机动车信号灯、红色右转方为横向安装 图C.16 向指示信号灯、黄色机动车信号灯、绿色机动车信号灯 6.2.2 其它形状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 参考6.2.1执行。
6.3 非机动车信号灯的灯色排列顺序
6.3.1 不与方向指示信号灯配合使用时,竖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 6.3.2 与方向指示信号灯配合使用时,竖向安装,信号灯分为两组,左边一组由上向下为红、黄、绿,右边一组由上向下应为左、直、右。 6.4 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灯色排列顺序
人行横道信号灯应采用竖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为上红、下绿。 6.5 车道信号灯的排列顺序
车道信号灯排列顺序应与车道实际位置顺序一致
竖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色叉形、绿色箭头。 横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左至右应为红色叉形、绿色箭头。 7 信号灯安装位置和数量
附录C中图C.15 附录C中图C.13 附录C中图C.14 9 11 7
GB 14886—××××
7.1 信号灯安装位置的基本原则
7.1.1 信号灯前方基准轴左右20°的范围内不得有影响信号显示的遮挡物。信号灯前50m不得有影响信号显示的树木或其他高于信号灯下沿的遮挡物。
7.1.2 信号灯背面不得有彩灯、广告牌等易与信号灯灯色产生混淆的物体。
7.1.3 机动车信号灯安装位置应确保驾驶员在100m外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显示状态,若此信号灯的视距得不到保证时,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提示观察者。
7.1.4 悬臂式机动车灯杆的基础位置(尤其悬臂背后)应尽量远离电力浅沟、窨井等,同时与路灯杆、电杆、行道树等相协调。
7.2 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
7.2.1 没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对向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路缘线切点附近。当道路较宽时,可采用悬臂式安装在道路右侧路肩上(参见附录D中图D.1),也可根据需要在左侧路肩上设置辅灯;当道路较窄时(机非道路总宽12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在道路两侧路肩上设置(参见附录D中图D.2),此时主灯和辅灯的灯色和排列顺序应完全一致。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宜在进口停车线附近增设一组辅灯。
7.2.2 设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在隔离带的宽度允许情况下,对向信号灯灯杆宜位于机非隔离带缘头切点向后2米以内。当道路较宽时,一般采用悬臂式安装在右侧隔离带(参见附录D中图D.3),也可根据需要在左侧机非隔离带内设置辅灯;当道路较窄时(机动车道路宽10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在两侧隔离带内设置(参见附录D中图D.4),此时主灯和辅灯的灯色和排列顺序应完全一致。当停车线与对象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宜在进口右侧隔离带内增设一组辅灯。若隔离带宽度较小,不能安装信号灯杆,则按7.2.1规定安装。
7.2.3 有中心隔离带的路口,除在对向位置采用悬臂式或柱式设置主灯外,在隔离带的宽度允许情况下,宜在中心隔离带上设置辅灯(参见附录D中图D.5和D.6)。
7.2.4 立交桥下的豁口处机动车信号灯安装于桥体上或进口车道右侧。如立交桥下有两次停车线的,宜在立交桥另一侧设置信号灯(参见附录D中图D.7)。
7.2.5 环形路口设置信号灯对进出环岛的车辆进行控制,在环岛内设置四组信号灯分别指示进入环岛的机动车,在环岛外层设置四组信号灯分别指示出环岛的机动车。(参见附录D中图D.8和图D.9)。 7.2.6 左转弯待转区二次信号灯的设置
较大的路口划有左转弯待转区时,如果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的车辆不容易观察到本方位的对向信号灯的变化时,宜在另一方位的对向增加左转弯二次信号灯(参见附录D中图D.10)。
7.2.7 有机动车右转导流岛的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设置
可在右转导流岛上安装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参见附录D中图D.11)。
7.2.8 当受到视距限制、安装条件等限制时,可视情况在进口道的右侧和左侧增加辅灯。 7.3 非机动车信号灯
7.3.1 没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非机动车信号灯可附着安装在机动车道路信号灯灯杆上(参见附录D中图D.12) 。
7.3.2 设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机动车信号灯灯杆设在右侧隔离带上,当隔离带宽度小于2m时,非机动车道信号可附着在机动车信号灯灯杆上(参见附录D中图D.13);隔离带宽度大于2m、小于4m时,可借用机动车信号灯灯杆采用悬臂式安装非机动车信号灯(参见附录D中图D.14),此时安装高度与机动车信号灯保持一致;隔离带宽度大于4m时,应单独设立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该灯杆应设置在对向右侧距路缘的距离为0.8m至2m的路肩上,采用柱式安装(参见附录D中图D.15)。 7.3.3 在与之交叉的道路车行道宽度超过30米时,除在对向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主灯外,还应在进口设置一组非机动车信号灯,可设在进口停车线前0.8m至2m处右侧距路缘的距离为0.8m至2m的路肩上或非机动车道左侧的机非隔离带内(参见附录D中图D.16和图D.17)。
7.3.4 在设置有物理导流岛的路口,可将非机动车信号灯设置在导流岛上(参见附录D中图D.18)。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