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忧思(唐亮)

2026/4/23 7:49:04

和田玉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忧思

唐亮 赵晓蓉

和田玉古称昆山玉,开发已有五六千年的历史,其“体如凝脂,精光内蕴,质厚温润,脉理紧密,声音洪亮”,在传统玉石中占据着首屈一指的地位。作为中国玉文化的主体,其独特的成矿条件、优良的质地、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尊贵的传统人文属性,无不显现着浓厚的中国气质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不仅是我国稀缺珍贵的宝玉石类资源,更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珍贵遗产和艺术瑰宝。

和田玉成分以透闪石为主,并含微量透辉石、石墨、磁铁矿等矿物,主要分布于昆仑山和阿尔金山,成矿带断续长1100多公里。和田玉从产状上可区分为籽料、山料、山流水;从鉴定名称上可分为羊脂白玉、白玉、青白玉、青玉、黄玉、墨玉、糖玉、碧玉等;从皮色上可区分为色皮、糖皮、石皮三类。和田玉原料的价值,市场上一般依据质地、颜色、重量、稀有度等质量标准来评定。

一、新疆和田玉产业发展现状

(一)和田玉开采、加工、销售及鉴定情况 1、和田玉开采情况

昆仑山的和田玉矿开采主要在叶城至于田一带的山中和河流中。籽料主要采自玉龙喀什河、喀拉喀什河、叶尔羌河、克里雅河等河流及老河道。山料开采主要集中在莎车—叶城地区、皮山—和田地区、策勒—于田地区。阿尔金山的和田玉开采主要集中在且末和若羌地区。高额的利润、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吸引了资源地众多百姓参与,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田玉原料采挖和交易的人数、交易量都难以统计,部分原料产地已形成“全民皆玉”的状况。

2、和田玉加工、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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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在上世纪80年代前只有几家玉雕企业和为数不多的销售企业。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田玉市场需求量持续增长,价格持续攀升,和田玉生产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乌鲁木齐大型玉器交易市场有:新疆民街、国际大巴扎、华凌市场、国玉城、华玉城、友好玉器商圈、名家古玩玉器城、珍宝楼等。和田地区七县一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和田玉经营户约7000余户,从业人员1.5万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玉石经营户1.5万余户,经营人员3万人。在我区,已基本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主要集散地,以和田、于田、喀什、且末、若羌等地为主要原料销售区,原料及产品销售遍及全疆各地的现状。

和田玉加工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将原料运往河南南阳和广东揭阳等地加工,因其玉器加工业发展迅速,大多是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模式,加工费低廉,占据了和田玉市场加工70%以上的份额。二是部分原料被送往江苏扬州、北京、上海等地加工。三是在新疆资源产地或是乌市加工,大多也属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模式,在和田玉资源加工里所占的份额也最小。

随着社会发展和资源稀缺因素,和田玉原料价格持续上扬。1980年和田玉山料约80元/公斤;1990年上升到300—350元/公斤;2009年和田玉一级糖白山料在1万元/公斤左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块200克左右的和田玉籽料只相当于当时一两个鸡蛋的价钱;1980年一级和田玉籽料为1500—2000元/公斤;2005年一级和田白玉籽料价格已达10万元/公斤以上;2006年涨到50万—100万元/公斤。20多年的时间,一级和田白玉籽料上涨了1100多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重视不足,产业发展意识不强

和田玉是一种极为特殊的矿产资源,它的文化属性远大于其资源属性,属于一种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矿产资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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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和田玉不属于国家和自治区工业生产急需的矿产资源,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对有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和田玉资源认识不足,对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认识缺乏,对和田玉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带动区域发展的潜在优势认识不足,对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意识较弱。内地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一些省区较早的抢抓了先机,形成了和田玉资源“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局面。目前,和田玉加工主要集中在河南南阳地区、广东揭阳、北京、江苏扬州、上海等地,约90%的新疆玉石原料运往内地加工,加工后的成品30%左右在当地销售或发往全国各地,70%左右回流到新疆销售。河南镇平县23个乡中17个乡镇都从事玉雕加工业,玉雕专业村90多个,拥有宝玉石加工企业1万余家,带动了当地数十万人就业。扬州湾头镇也在凭借“和田玉,扬州工”打造全国有影响的和田玉加工市场。

2、资源不清,勘查工作程度低

和田玉原生矿分布极不均衡,成矿非常复杂,矿体规模和形态变化较大,地质勘查难度较大。目前,新疆和田玉地质工作已进行了一些工作,成矿研究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但从总体上看,和田玉勘查工作较低,整体区域资源勘察尚未全面进行,矿区普查详查极少,资源储量尚不清。

3、开采粗放,资源有序合理开发程度低

近年来,随着和田玉价格持续升温,2006、2007年玉龙喀什河岸周边一度出现20多万人,数千台挖掘机械破坏性、掠夺式挖掘的疯狂场面。经当地政府采取措施,滥采滥挖局面得到有效控制。但到目前为止,机械挖掘或以各种名目或偷挖偷采还有不同程度存在。河床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破坏,大坑的回填率不足20%,水土流失严重,防洪难度增大。

山料开采中,开采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开采方式粗放,由于采用传统的打眼放炮方式开采,玉石被炸碎,能够用于生产的仅有20%,资源严重浪费;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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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往往对矿脉中出现的市场价格较高的白色玉矿较为青睐,对其它颜色的玉矿破坏严重。为逃避资源税,采矿企业偷采滥挖现象普遍,实报的资源开采量与实际相差甚远。当地政府受地质条件、人员、资金等制约,无力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

4、工艺粗糙,附加值较低

“玉不雕不成器”。一块美玉通过玉雕大师奇思妙想、鬼斧神工而成为“东方艺术品”。目前,新疆绝大部分是个体的、手工作坊式的小规模加工,设备相对落后,雕刻工艺、技术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产品设计雷同,时代、文化特征不突出,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整体缺乏对和田玉文化的提升和加工工艺技术的研究、投入。疆外和田玉加工地也存在上述问题,初级工较多,中高级加工人才奇缺,产品附加值低,尤其是占据和田玉加工80%以上份额的河南、广东等地,在低层次加工的同时,也在浪费着大量的不可再生的、稀缺的文化价值很高的资源。

5、鉴定失真,制假售假泛滥

2003年11月国家颁布的《珠宝玉石名称》中,“和田玉”统冠所有矿物成分为透闪石的玉石,自此和田玉成了一种泛称,不具备产地含义。由于和田玉标准不明晰、同为透闪石质地且价格低廉的青海玉、俄罗斯玉、韩玉等就成为商家销售和田玉的一个替代品,短暂的几年中这些同为透闪石质地的玉石借助和田玉这一品牌价格翻了数十倍。由于利润巨大和监管无力,不法商贩制假售假泛滥。目前市场上主要假冒和田玉的材质有玻璃、合成料、东林石、彩石、水石、巴基斯坦玉(巴玉)、阿富汗玉(阿玉)、石英岩等等。制作手法上有合成、染色、粘贴等。玉器经销店普遍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现象,严重影响了和田玉的声誉,扰乱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6、市场混乱,税收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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