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项目经理部成员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施工队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2)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项目经理部人员、各施工队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5、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写明事故报告部门、人员、电话等事项,安全质量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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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6、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进行、终止和恢复工作
当发生突发事故或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快速集合各个应急救援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尽其责,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态势的发展,缩小事故的扩散范围,最终消除事故。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努力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救援小组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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