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项目 文件资料内容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见证材料 使用注册登记表 审 查 结 果 制造资料(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 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安装和改造及重大维修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安装资料(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或重大维修资料(改造或重大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等)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 用 单 位 资 料 管理人员证号: 自 查 结 论 经审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使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共6页 第 3 页
检验类别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检验结果 检验 结论 B 1 技 术 资 料 (2)安全技术档案,符合要求 1.4 使用 资料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 C B C 2.2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2.3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2.5主开关,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 2.6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2.7停止开关设置,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2 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驱 设置在转向站外面,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动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 与 ≤500时≥1.00(MΩ),>500转 2.8电气绝缘,标称电压安全电压时≥0.25(MΩ),时≥1.00(MΩ) 向 站 2.9接地,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 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当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2.13手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动盘车★(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装置 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起作用 2.14紧(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急停止的、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装置 且永久的中文标识; B 动力电路 _MΩ 照明电路 MΩ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MΩ C C C B C C 3 相 邻 区 域 B 3.1周边照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 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宽度__ _m 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少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加上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纵深_ __m 3.2 少至2m; 出入口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护栏高度 __mm 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 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间 距__ mm 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3.4防护挡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挡板高度 __m 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延伸至扶手带外缘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下__ _mm 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3.5扶手带外缘距离,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外缘距离_ __mm 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垂直距离__ _mm 共6页 第 4 页
C 检验类别 C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结果 检验 结论 C C C B 4.1扶手带,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间距 mm 许超过8mm ★(1)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符合: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 ± 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 1000mm,并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2)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以防止人员进入外盖4.2 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 扶手防攀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当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当爬装置 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 ★(3)当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应当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 装置。该装置应当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800mm,高度不小于20mm。该装置应当无锐角或锐边。 4.3扶手装置要求,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凸出高度__ ___mm 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危险 4 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空隙 mm 扶手4.5围裙板接缝, 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接缝应是对接缝。长距离的自动人 装置行道,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和围4.6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间隙 裙板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1) 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Σ不应大于△max= mm Σmax= mm 7mm。 (2)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2) 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h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允许踏板h= mm max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1) 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2) 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 33 mm,最大为50 mm 突出量 mm (3) 刚性部件应有 18 mm 到25 mm 的水平突出,并具有符合规定刚性 mm 的强度。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 mm,最大30 mm 柔性 mm (4) 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垂直距离 mm 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 mm 和30 mm 之间 B C 4.7 防夹装置 (5) 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垂直距离 mm 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 mm 和55 mm 之间 (6) 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 (7)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端点距离 mm 于50 mm,最大150 mm 的位置 5 梳齿5.1梳齿、啮合,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梳齿板梳齿与啮合深度 mm 与梳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4mm。间隙不应超过4mm 间 隙 mm 齿板 共6页 第 5 页
C 检验类别 B B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结果 检验 结论 6.1 扶手带入口保护,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6.2梳齿板保护,当异物卡入,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1) 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电6.3 源。如果在设计上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超速 ★(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检保护 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6.4 非操纵逆★(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转保护 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5 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 (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2)保护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1) 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α≥6°)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B B B B B B B B 6 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监控离发生过分伸长或缩短时,应自动停止运行 和安(1) 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有安全全装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该安全装置应设置在每个6.7 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置 梯级或踏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板的下陷★(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保护 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回转站6.8 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在缺口(由梯级或踏板缺失而导梯级或踏致的)到达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板的缺失★(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保护 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应设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大于-15%且持续时间大于15秒时,停止运行 6.10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同时停止 6.11★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开启监控,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应配备一个监控装置。当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时,驱动主机应不能启动或立即停止 6.12 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 ★(1)应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立即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B B 共6页 第 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