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2008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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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8-03-28
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步伐,提高蔬菜基地建设水平,促进全县蔬菜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蔬菜产业化,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标,根据《突泉县2008-2010年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突泉县2008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扩大企业建设规模,提高脱水蔬菜产品档次,依托3家龙头企业整合提升乡村小厂企业管理水平,逐步使企业运营机制趋于市场化和科学化,高标准建设蔬菜生产基地,扩大种植规模,加强基地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百亩连片开发战略,优化蔬菜种植加工品种结构,推广畦田化种植,扩大套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和机械化应用水平,加强种植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水平和土地单位产出率。发展绿色高效蔬菜,为企业提供充足的加工原料,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社会增益。
二、发展目标
2008年,继续提升整合现有22家脱水蔬菜加工企业,鼓励个人投资建厂;保证每个乡村脱水蔬菜企业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县内3家龙头企业基地种植面积保证7000亩以上。
企业建设
继续鼓励和扶持个人投资办厂,通过招商引资和社会融资等方式,兴建脱水蔬菜加工企业,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叁山菜业、天源扩规提能分别达到3000和500吨,三家龙头企业总生产能力达到6000吨;19家乡村小厂生产能力达到4000吨。全县企业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实现生产脱水蔬菜干品7000吨以上,创产值8470万元,解决就业2350人,实现就业收入705万元,带动运输业、农民经济人和其它产业增加值625万元。 基地建设
(一)基地面积。规划蔬菜生产基地5万亩,种植面积2.8万亩,建设百亩连片标准化蔬菜基地6000亩,散户种植蔬菜面积2.2万亩。每个乡村脱水蔬菜企业基地面积500亩以上,县内3家龙头企业基地面积每家保证3000亩以上;全县机械化整地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全县畦田化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以元葱、胡萝卜、甘蓝为主);两茬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亩、套种面积1000亩。带动农户1万户。基地产值达到5040万元,农民实现基地增收1960万元。
(二)优化种植品种。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培育主导品种。巩固青刀豆、胡萝卜、甘蓝等附加值高的品种,增加元葱种植加工品种,以南瓜、红甜菜、红甜椒、马铃薯为补充,全县种植加工品种达到8个以上。
(三)品种布局。各镇办事处根据气候条件、水源条件、土地状况发展适宜本地的蔬菜品种,重点以蛟流河沿岸耕地为主。宝石镇以胡萝卜、元葱为主导品种,推广胡萝卜与元葱套种;突泉镇及周边镇办事处村屯重点发展青刀豆;两茬蔬菜重点在南部镇办事处发展。以突泉镇、六户镇、永安镇为代表打造蔬菜大镇,每个镇办事处保证为加工企业培育两个以上的蔬菜种植专业村。 三、建设要求
企业建设。对原有企业厂房房屋举架低、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排污设施、锅炉、烘箱、漂烫机等设备进行技改,使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办公设施、卫生条件、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企业证照达到生产要求,通过挂靠大企业,实现科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新建企业同上。
(一)建设要求。企业证照齐全、达到7套烘箱、2吨锅炉、流水作业设备匹配齐全(有清洗机、爬高机、切丁机、漂烫机、甩干机及相关自制设备)、排污设施齐备、厂房空间符合生产排气烘干要求、生产车间面积达到250平方米、库房面积150平方米、卫生合格、有办公室、落实基地面积500亩以上(各镇办承担)、种植加工品种2个以上,当年生产干品100吨以上。
(二)建设时限。扩规技改和购进设备要在9月1日前购进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待生产状态。 基地建设。政府将加大对蔬菜基地水源建设和配套设施的扶持力度,每个镇办事处必须以100亩为单位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500亩。镇办事处负责落实地块和种植户,按100亩为单位集中连片进行规划,水利部门负责设计、提供水利设施配套,明确水利设施产权和义务。
(一)整地标准。整地标准要达到\土地平整、埂畦成线、碎土如面、寸水到头\。 (二)施肥标准。提倡种植户积造使用农家肥,逐步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
(三)水源标准。若用一眼井控制,出水量应达到30吨/小时,持续浇灌12小时,确保在60小时内浇完。
(四)建立台帐。每个镇办事处都要建立大田蔬菜基地台帐、与农民签订合同,水利配套和农机配套等资产实行国投代管,设备不能转变用途,保证连续3年用于对应地块蔬菜种植。
四、扶持政策
(一)企业扶持政策
原有企业达到建设要求和生产标准政府给予全额贷款贴息。县内三家企业扩规技改资金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予以贴息。
对新建企业各镇办承担新建企业的\三通\工程(通水、通电、通路),政府继续采取以奖代投进行扶持。
(二)基地扶持政策
1、水利配套扶持。按100亩为单位集中连片进行设计,水利配套每百亩造价11.79万元,政府补贴水利设施所需资金的50%。受益者与政府签订水利设施使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配套。根据镇办事处实际情况,每个镇办事处最少发展500亩,在此基础上扩大面积,每增加100亩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享受同样扶持政策。此项补贴不以现金形式直补,由政府争取国家项目,以配套形式提供扶持。该水利配套要明晰产权,承包给企业或者是经纪人管理,以确保使用维修及时、方便,以免损坏或丢失。
2、农机配套扶持。年初由企业与政府签订蔬菜种植农机具补贴合同,受益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度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选择机型,国家、县财政按出厂
价格补贴50%,一次性补给,运费由购机户自理。受益者连续3年履行合同,落实蔬菜基地达到500亩以上(马铃薯除外),3年后农机产权全部归受益者所有。如果企业不履行协议,将蔬菜基地改变用途或减少种植面积,政府将收回县财政所补贴的全部价款。此项补贴不以现金形式直补,在购机户购买农机配套机械过程中进行匹配。 五、工作重点
(一)扩大机械化整地面积。2008年,全县蔬菜生产基地要向规模化、标准化、精作化方向发展,加强精耕细作水平,加大对基地的基础建设、水源建设、设施建设、机械装备的投入,扩大机械化整地面积,对种植蔬菜的土地必须进行机械化深翻、深松、平整,把蔬菜生产基地引进农业开发区,从根本上解决水源不足的问题,确保基地建设质量和单位产出率。
(二)加强科技培训。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诚信合作,守信履约,积极广泛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2008年农牧业局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选派专门蔬菜种植技术人员下乡包片,指导农户种植蔬菜,确保种植质量,提高蔬菜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优化更新品种。企业根据市场确定加工品种,种植户依托企业选择种植品种,不断引进增加新品种,培育主导品种。
(四)扩大复种指数。通过大棚育秧前移生长时间,覆膜栽培,提高积温,促进早熟。合理安排春秋两茬种植品种,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产出,从而延长企业加工时间,增加企业效益。提高青刀豆、甘蓝、胡萝卜等品种的复种指数。 (五)推广畦田种植。畦田化种植蔬菜,产量是垄作的2倍以上,应大力推广。2008年元葱全部实行畦田化种植,每个镇、办事处都要做好胡萝卜畦田化种植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六)开拓保鲜市场。引导企业对收购原料进行挑选,优质的高价进入鲜菜市场,余下蔬菜脱水加工,提高企业利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推进组织。成立突泉县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专项推进工作组,由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负总则,确定相关单位给予配合,明确专项推进的重点镇办事处,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列出时间表有步骤推进。县产业化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镇办事处党政领导在工作摆布和精力投放上应重点向蔬菜基地建设倾斜,特别是在基础建设、技术服务、市场销售、金融信贷、项目扶持、保险服务、工商税收等方面做好协调和服务。
(二)加强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产业化办公室应积极引导企业和种植户引进、推广新品种,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科技培训,并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督导检查和宣传,强化综合服务职能。二是提高全县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以县内大龙头企业为依托组建全县无公害蔬菜产业协会,整合全县脱水蔬菜产业资源。三是加强产业化信息网站建设。设立脱水蔬菜网上专栏,丰富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随时把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走势积极向外推介,扩大对外影响力。
(三)加大考核力度。2008年加大对脱水蔬菜工作的考核分值。各镇办事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利措施,通过\一业一策\加以推进,调配力量,定人、定岗、定责。乡镇党委书记是企业和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每个镇办事处确定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别抓企业和基地建设,严格监控,定期公布进度和工作成效。对工作实绩突出,认真落实企业基地面积,企业当年达产达效,年生产干品达到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奖励各镇办5000元。对完不成任务的镇(办事处)要在下一年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公开做书面检讨,并提出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