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煤眼放煤口及转载点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2)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运输顺槽的溜煤眼(转载点)上口及破碎机处、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主要进回风大巷等地点设置净化水幕,水幕灵感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定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5.防灭火管理.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防灭火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防灭火基础管理达到有灭火管理制度、矿井放灭火系统图,有防火密闭管理台账、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井上、下有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技术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6.监测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现实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行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按期调校,其报警、断电、复电值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7.采掘管理.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采掘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采掘设计应结合系统危险源辨识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
(2)作业规程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
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应制定专项措施;
(4)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选择合理,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5)监测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趋势分析和判断; (6)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编制专门设计,并制定专项防治措施.同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冲击地压发生后,应做好调查及数据收集与分析工作.
8.爆破管理.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爆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钥匙有放炮员随身携带; 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先关规定;
爆破前编制爆破作业规程,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地测管理.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