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合 资 金 业 务 介 绍 目录:
第一章 资金产品(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和NDF业务)介绍 第二章 组合资金业务(NDF境内外套利)介绍 第三章 NDF组合业务衍生交易模式
第一章
资金产品(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和NDF业务)介绍
一、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释义
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是一项确定汇价在前,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的结售汇业务。
客户通过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日期,在约定交割日当天,客户按照协议商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
由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事先锁定未来某一天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通过叙做该业务,客户可以为将来一段时期的外汇收付提前固定换汇成本,起到防范汇率风险,进行货币保值的作用。 (二)与即期结售汇区别
1、交割日不同,即期结售汇业务当天交割,而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在约定的将来的某一天进行交割。 2、因交割日不同,使用汇率也有区别。 (三)交割/违约 1、交割
按照远期结售汇证实书中规定的交割日期办理交割,如交割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在交割日前备足卖出货币的
全部金额。
由于贸易的不确定性,客户在交割日当天交割有困难,银行可给予客户三个工作日的交割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仍视同客户如期交割,并仍按照原合同中规定的汇率进行交割。 2、违约
违约是指若申请人因履行贸易合同遇到困难,可于交割日前的3个工作日向我行提出违约申请。在叙做违约交易时,我行按银行公布的即期结售汇牌价将原交易反向平仓。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产生的收益银行没收。 (四)案例
2009年06月01日,客户与我行签订1年期美元远期结汇合约,交易金额:美元1000万元,交割日:2010年06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远期结汇价:6.8050。
交割:2010年06月,客户将1000万美元交付我行,我行支付客户人民币6805万(USD1000万*6.8050)。
违约:2010年06月30日银行公布美元即期购汇价为6.8250,则客户将差额20万(USD1000万*(6.8050-6.8250))交付我行。
二、NDF业务 (一)释义
NDF:non-deliverable forward的缩写,即不可交割远期外汇买卖,与远期结售汇十分相似,是银企双方签定的一个远期合约,约定交易本
金、期限、到期执行汇率,不同的是,NDF到期双方不进行本金交收,仅以到期日的参考汇率与执行汇率来决定双方收付方向及净额交收金额。 (二)交易要素
1、汇率决定日:确定用以计算轧差交割金额的“参考汇率”的日期; 2、交割日:汇率决定日后两个工作日,进行轧差交割的日期; 3、交割方式:采用轧差净额交收方式,无需交割本金;
4、交割条件:本金*(X-Y)/X,其中X为汇率决定日北京时间上午9: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参见路透社SAEC版面), Y为交易项下的美元/人民币成交价格。双方的损益在交割日以美元轧差结算: NDF购汇 X﹥Y X﹤Y 计算公式:
汇率决定日外管局中间价-NDF价格 交易本金*---------------------------------------- 汇率决定日外管局中间价
银行向企业支付美元企业向银行支付美元 差额 差额 NDF结汇 企业向银行支付美元 企业向银行支付美元 差额 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