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采购
STANDARD CONTRACT
订单式采购框架合同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框架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准见附件1。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⑴双方同意的或贵司承诺的产品应符合的规格、标准和要求; ⑵最终用户文件或产品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和用户手册)中所描述的产品应具备的规格、功能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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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国家或行业任何现行的和本协议执行期间实施的相关标准; ⑷所有现行的和本协议执行期间实施的可适用法律的要求。 ⑸符合可使用的环保和安全标准
如无上述可参照规格、标准和要求,则乙方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协议目的并满足甲方及甲方用户的需求。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产品包装为原厂家出厂包装,不得被拆开过。外包装应保持整洁、干净。产品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需要,且乙方应按产品性质和运输需求对产品包装加以防水、防腐、防静电、防冻、防摔等保护和加固措施。如因产品包装不当或乙方未进行足够的防护措施导致产品受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包装物是否回收:①。 ①不回收 ②免费回收 ③折价回收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运输风险和运输费用由 乙方 承担。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应按照合同约定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2)乙方代运,应按照合同约定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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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双方根据产品的特性,按照采购订单上约束的方式运输。
3.交货日期、地点和接货人
(1) 交货期限:以下述 ① 为标准。
① 乙方送货或代运产品的交货日期:乙方于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前,将订单中所列产品送至甲方规定交货地点,并交由甲方指定接货人接收,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乙方应当在送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接货人,以便甲方及时收货、验货。
② 甲方自提自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提货通知中提货日期为准,提货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
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提货通知规定的日期的,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2) 交货地点、自提货地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
中的内容为准。
(3) 接货或提货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甲方向乙方
发出的订单中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产品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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