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标准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矿井得分
项目 否决项和必备条件 防突机构设置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防突技术装备及投入 主要系统及设施 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标准分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 备注 是否全部符合 是否80分以上 (各单项中的最低分) 备注:1.否决项中有一项不符合时,矿井确定为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2.各单项得分均在80分以上为具备瓦斯防治能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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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80分),否决项不符合或任一单项80分及以下为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3.缺项项目视为合格。 检查序号 系统 子项 项目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说明 情况 1 2 规定的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 矿井按规定设立防突机构(防突科)。 矿井至少有2名煤炭主体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防突相关工作(有相应技术职称),矿井技术负责人达到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矿井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矿井配备保证施工需要的施钻机具、仪器仪表。配备能穿透岩石的坑道钻机(65 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钻机不少于2台,6万吨/年以上矿井不少于3台)和指标检 测仪器仪表(解吸指标测定仪器的套数不少于同时作业防突头面的1.5倍)。 6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自救器配备数量不少于单班最大入井人数的1.2倍),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完善。 矿井按设计安装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且运行正常。 矿井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突工作面有稳定独立的通风系统,无局部通风机循环通风,无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 2 -
得分 3 4 否决项 和必备条件 7 8
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10 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无违反《防突规定》第19条的有关情形。 11 实施开采保护层(单一煤层除外)及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12 有矿井防突专项设计,每个采掘防突工作面均编制防突措施。 13 建立防突动态大样图,防突报告单按程序审批。 14 建立抽采钻孔竣工图、保护关系图(单一煤层除外)、矿井瓦斯地质图等图件。 15 编制有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矿井不存在开采地质条件极复杂、防治突出难度大、现有技术手段难以保证有效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情况。 防突科配备有专职防突技术负责人,并经培训考试合格。 16 1 机构 一 设置 100分 3 2 15 不符合不得分。 没有防突专业队伍扣10 有用于石门揭煤、指标检测和瓦斯抽采的专业队伍。矿井防突工满足矿井防突工作需要(6万吨及以下不少于3人,6万吨以上不少于4人)。 矿井有地测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相关人员为矿井提供地质、测量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严格按照《防突规定》第17条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 3 -
50 分,防突工缺1人扣分10分,扣完小项为止。 35 一项不符合扣分10分,扣完小项为止。
小计
1 矿井防突管理制度及各级岗位责任制完善。 100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二 100分 40 一项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扣10分,扣完为止 2 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防突措施按规定进行贯彻学习。 60 1人未经培训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 防突钻机未实行台账管理扣5分;发现1台不能正常使用扣5分;发现指标测定仪器未按规定调校、检查扣10分/台。扣完小项为止。 防突技三 术装备及投入 100分 1 矿井配备防突施工机具并实行台账管理、预测仪器仪表能正常使用。 30 2 入井人员配备压缩氧自救器,井下按规定安装压风自救器;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修。 - 4 -
发现1台自救器不完好扣30 5分;自救器未定期检查、 维修扣5分/处/台。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