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建施工:进行总图与建筑单体施工 5、装饰工程: 对土建进行装修 6、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
第八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8.1 估算范围
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包括新建建筑物的土建、设备、安装等的工程费用,并包括拆迁货币结算、补偿及城区拆除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其它费用、及基本预备费(不可预见费)等。 8.2 编制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计办投资[2002]15号 2、《投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咨经[1998]11号 3、《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 4、《河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基价(2003)》 5、《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 8.3 估算方法
估算指标、数字是在规划草图、户型构思及小区的总平面规划布局等资料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满足需要,提高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为主体进行框算,只能做为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参考。
1、工程费用根据相同结构的类似工程决算,并参考现行市场材料价格和郑州市工程造价指数信息进行调整,以单方指标计入。
2、机电设备价格按生产厂家报价及产品样本价格计入。 3、建筑材料价格均依据郑州市现行规定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进行估算。
4、其它费用按照有关工程项目其他费用的计算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
征地费用:根据和土地出让方已签协议,征地费用以125万元/亩计入;
前期工作费:按豫价房字[1999]337号文件计入;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豫财建[2002]125号文件规定计入; 地质勘探费:按豫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以20元/平方米计入; 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取工程费的2.4%;
工程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入;
招标代理费:按河南省计委豫计收费(2003)2号文规定计入; 城市配套费: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计入,经济适用住房减半以85元/平方米收取;
人防易地建设费:按郑价公[2005]3号文件规定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减半计入;高层住宅部分按底层占地面积减半以750元/平方米交人防易地建设费;公建、商业部分按建筑面积以50元/平方米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质量监督费:按豫计收费[2001]1019号文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减半,以建安费用的0.3‰计入;
文物勘探费:按河南省文物管理局豫(1997)第184号文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减半,以2.00元/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计入;
施工图审核费:按豫发改收费[2004]1555号文,以设计收费的6%计入;
预算编制费:按豫发改收费[2004]1765号文件规定计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优惠政策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计入; 环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规定计入;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按项目实际需要以10万元计入。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按豫财预外字[1999]17号文计入. 5、基本预备费率取一、二部分费用的3%计入。 8.4 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如下:
总投资估算汇总表(万元) 项目 投资额 占总投资(%) 建筑 15269.61 55.18% 安装 473.84 1.71% 设备 2373.28 8.58% 其它 9556.13 34.53% 合计 27672.93 100 详见“投资估算表”。 有关问题说明:
1、墙改费,如使用节能材料砖,该费用退回,可不列入成本。 2、景观绿化、大门、图及放线、拔地定桩、工程勘察及设计、建管监理、不可预见费、管理费、销售费等在实际操作中,若能很好的控制均有下调的余地和可能性。
3、部分费用可根据郑州经济适用住房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减免。 8.5 资金筹措及运作
本项目总投资27672.93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资本金11069.17万元(占总投资的40%),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16603.76万元(占总投资的60%)。

